中新网福州10月13日电(记者 张羽) 记者13日从福建省公务员局获悉,经省物价局批准,首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的预售基准价已确定,按照周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带电梯、含装修的住宅7360元/平方米,无电梯、含装修的住宅6200元/平方米。
“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是助力福建人才引进,解决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青年骨干专业人才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兼顾考虑解决现有企事业单位中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以及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首批福建人才限价房的预售基准价以2010年12月31日为时点,按照周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核定,最终销售价格待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完成项目成本监审后再予以审定;核定的最终销售价格与暂定的预售基准价产生的差额,按多还少补的原则处理。
由于特殊的价格优惠,人才限价房销售之后,购房人是不能空置、出租或转借的,在交房后一年内必须入住,除购房按揭外,限价房也不能进行商业抵押。同时,购房人对人才限价房拥有有限产权,拿到产权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买限价房不满5年,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福建省机关管理局或者其所在单位申请回购。
据悉,首批福建人才限价房的项目选址福州五四北路新店镇象峰村,目前首批23座楼房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已竣工6座,封顶6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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