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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首批公租房下月起招租

2011年10月17日 15:4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上海中心城区工作的“夹心层”无房户有了好消息:徐汇区公租房项目已进入“收官”阶段,从11月开始供应市场的公租房项目有两处,分别为馨宁公寓和田东佳苑,在建项目是龙南佳苑。

  馨宁公寓位于华发路406弄,小区分为东西两片,西片为公租房,有11幢高层,共有房屋2900套;东区片为配套商品房。小区内有小块集中绿化、儿童游乐区、社区医疗卫生点及集中式商业。周边以住宅小区为主,有多条公交线路,距上海南站约4公里左右,从幼儿园到大学一应俱全。商业与公共配套设施有超市、商业街、大华医院、长桥街道社区健康中心等。

  田东佳苑位于漕东路,小区为1幢15层高层建筑,共有房屋124套。周边配套设施成熟,超市、菜场、银行、医院、教育等一应俱全,小区位于上海体育馆附近,交通便利。

  龙南佳苑东靠长峰小区,西依叠加苑小区,南临夏泰浜路,北邻龙水南路,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成后可解决近1500户家庭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为尽快完成招租准备工作,徐汇区组建了两家公租房运营机构。其中,汇成公租房公司负责区筹公租房建设事宜,惠众公租房公司负责区筹房源的分配、审核、供应和管理等。徐汇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周雄鹰介绍,徐汇区的公租房租金由运营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评估产生,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赁价格。目前,馨宁公寓租金的市场评估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48元,本次供应将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田东佳苑的租金标准为1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7元,2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6元。

  公租房无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应按时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煤、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入住对象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合同到期后仍需租赁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运营公司提出申请,运营公司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统一入住对象租赁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且承租期内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记者 袁玮 特约通讯员 赵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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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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