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工厂先建,还是房子先建的?肖志云称不清楚,因为自己是去年从其他单位调过来的,“我认为只要是企业达标排放,就对人影响不大”。
至于廉租房小区居民反映在小区正大门前企业存在污染的情况,谢主任说,污染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反映解决。
对于居民怀疑第三批廉租房小区的选址原先不在工业园区,而在赣县城区的位置。肖志云称,这才是居民投诉的真正目的。
谢主任进一步解释道,第三批廉租房共建了280套,其中摇号136套,剩下的是属于放弃的,可以参加今年城南廉租房摇号。
肖志云称,城南廉租房属于第四批廉租房。这批廉租房位于城区白鹭湾边上,环境要比第三批廉租房好多了。现在那些已经入住的第三批廉租房的居民又想搬到第四批廉租房,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为什么第三批廉租房建了280套却只摇号了136套?”记者问。
谢主任说:“可能主要是水的问题。因为廉租房比县城地势高,水压不够,造成间隙性供水。”
肖志云进一步解释称,到了晚上供水时,自来水管中间供不了水,加之管子是白色的,会透光,管子里就会产生湿润现象,从而出现青苔。
为此,有关部门还专门召开会议,现在已要求开发企业把管子全部换过来。
但谢主任强调,现在已经把装有青苔的水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和化验,水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居民质疑检测取水的地点没有选择在廉租房小区,而是选择在四通酒家和工业园二期,谢主任强调,应该是在廉租房小区取水抽检的。
记者追问,在廉租房小区值班室对面的墙壁上张贴的检测报告显示只有两个取水送检地点,一个是四通酒家,另一个是工业园二期。肖志云表示,他不清楚。
环保部门说法:工业园区内不能建廉租房
工业园区内建廉租房,是否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准呢?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于当天下午来到了赣县环保局。赣县环保局甘局长得知记者来意后,叹了一口气。他说,按照规定,不应该在工业园区建廉租房。
对于居民投诉的诚正金属公司,甘局长说:“这家工厂于2008年立项批准后,因为不具备验收的条件,到现在也没有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所以导致现在投诉多。我们最近已经责令它停产了。”
赣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郭大队长拿出一份关于责令诚正金属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称2011年8月16日,市、县监察执法人员在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中发现,这家公司至今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且有洗袋子的部分酸性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废气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经研究决定,责令这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加强废气治理设施建设,于2011年10月30日之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并通过验收。
记者问道,在距企业多少距离之内不能有居民区呢?郭大队长称,这个有一个“环境”距离。她强调,即使工业园区的企业排污达标,也不可能达到居住环境标准。
追问:民生工程如何赢得民心?
10月10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处一位工作人员称,关于廉租房的建设选址主要考虑交通方便、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两方面的因素即可。对于能否在工业园区建廉租房,他说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建设。
然而,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明确规定,规划建设项目在编制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此,赣州市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地方政府可能根本就没有时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选址上没有进行科学认证。如果为了赶工期,而把规划、审批手续都简化了,那政府就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
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保证务工人员在工业园区“有业可就、有房可住、老有所依、少有所学”,以吸引县内劳动力就近就业,满足工业园区建设及招商引资企业用工需求。
赣县将廉租房搬进工业园区其实也并不是个案。据吉安某媒体报道,永新县去年将廉租房搬进了工业园区,专门用于解决园区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报道称,永新县在小屋岭工业园内规划建设7栋、252套廉租房专门供园区务工人员租住。
“诚然,这种政策的出台目的无可厚非,但不顾工业园区的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就将廉租房小区选址在此,这样的民生工程是否能真正得民心呢?”赣县当地一位机关干部说。
10月10日,江西省政协常委许小欢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称,近年来,各地政府加大廉租房建设的力度,确实为不少中低收入的家庭、新生代的农民工、新就业的大学生和边缘群体等解决了住房问题。但政府在建设廉租房时,不仅要给住户提供一个生活配套设施健全的硬环境,也要有一个较好的环境质量。
“要让他们能够住得起、住得近,还要住得健康安全,这样他们才能安居乐业,才能真正把廉租房这一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许小欢说。(刘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