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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降价超20%需重新备案

2011年10月25日 14:43 来源:新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东方早报,降价潮突袭沪上楼市,开发商此前为应对“一房一价”政策而登记的虚高的网上备案价,正面临考验。

  针对部分楼盘已远超网上房地产备案的降价范围——20%一事,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一位工作人员昨日回应称:网上房地产报价20%的可浮动幅度,并不是限制开发商降价,也没有任何一个文件限制企业降价。只是,如果报价可浮动幅度超过20%,开发企业需要重新备案。

  降价幅度能否超20%

  近日,沪上楼市掀起的这波降价潮,最高降幅突然放大。

  同策研究与咨询中心昨日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位于浦东的中海御景熙岸,当前的促销价较原先的成交价23000元/平方米,降至17000元/平方米;位于嘉定新城的龙湖郦城,则从18000元/平方米降价到14000元/平方米;松江龙湖好望山的部分房源,也从27000元/平方米降至15000元/平方米,上述楼盘的降价幅度均逾20%。

  部分老业主认为,如此促销,涉嫌违规。

  对此,24日,早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民中心房管处咨询。该处相关工作人员称,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证的时候,会被要求填写“一房一价”表,这是备案的价格,其中即涉及20%的“报价可浮动幅度”。比如一套房源总价是100万元,那么其销售价格不能低于80万元。

  但对于降价幅度超过20%的楼盘开发商如何处理,前述浦东新区市民中心房管处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正面回答,仅称“这是不允许的”。

  上海宝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健称,当前的规定,只表示开发商要公示每一套房源的售价。在价格浮动上,售价超过备案价,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否可以低于备案价20%,并没有过明确的说法。

  限涨不限降?

  事实上,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已有相关文件约束。

  今年5月,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一房一价”实施细则中,即提到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但对于降价范围,上述细则并未明确。

  据一位从事房产销售代理的负责人介绍,在“一房一价”细则出台前,网上备案价格和实际售价允许有上下20%的浮动。此后房价一直上涨,为了遏制乱涨价,备案价格开始有“只能下降不能上涨”的要求,此举也导致一批开发商在备案时,故意拉高报价。不少新开楼盘也因此普遍存在价格虚高的情况,这其实是为今后涨价做准备。

  该销售代理负责人称,在目前的调控背景下,开发商愿意降价,相关部门干预的意愿应该不会很强。

  前述上海市房管局市场处的工作人员也强调,并无规定限制开发商降价。而对于降价幅度超过20%是否会受到处罚,该人士未给予回应。

  华东师范大学房地产系主任华伟认为,实际上,追问房价下滑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已不重要,从一系列的调控措施不难看出,相关部门对于房企降价持有默许和鼓励的态度,对于企业降价,并不会出台相关限制措施。

  华伟还提到,事实上,按照程序,如果开发商真要促销,只要重新备案,相关部门也会批的。单凭一房一价等相关细则,很难限制企业的促销行为。(周祺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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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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