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住房供应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市经济适用房供应目前已全面启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产出的保障性住房成本价究竟是多少?”面对包括经适房在内逐步铺开的本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市人大代表裴蓁在书面意见中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并进一步呼吁“公开经适房成本价格”。
10月26日,在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督办专题座谈会上,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对此均有了明确表态,表示将“科学界定经适房价格组成”“研究形成成本价格组成的指标体系”“积极研究适时公开成本价格”。
经适房成本价几何 代表称“公开势在必行”
“房价的核心是成本价构成,及其所占权重比率如何。”市人大代表裴蓁在《关于公开经济适用房成本价格的建议》的书面意见中首先这样写道。
裴蓁指出,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目前商品房的成本价公开度很低,“几乎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不约而同都对此保持沉默不语。”
但裴蓁认为,随着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价租赁房的相续推出,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成本价究竟是多少,不应再“保持沉默”,“经适房成本价格关系民生和公共财政,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性住房成本价格,理应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也因此,裴蓁建议,主管部门可以先选择试点,科学界定保障性住房价格构成,“四类保障性住房中,除老旧廉租房以外,均应如实按规定锁定其房价。由点带面,逐步推进,普及全面科学定价。”
裴蓁进一步据此呼吁公开经济适用房成本价格,“选择适当时机,公开经济适用房的成本价势在必行。”
代表意见采纳解决 主管部门承诺“适时公布”
对此,市住房保障局、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今日的书面意见督办中,均作出了明确答复,“代表的书面意见已采纳并正在解决”,将“尽早形成相关方案,适时公布”。
市住房保障局方面表示,本市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与不断深化、完善阶段,“其成本价格的科学核算与界定,确实需要一个过程;对公布的方式、途径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但房管局表示,下一步将“选择试点”、系统测算评估后“科学界定其价格组成”;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成本价格组成的指标体系,“将抓紧研究,尽早形成相关方案,适时公布”。
发改委方面则透露,目前《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行办法》,已经对本市经适房的价格类型、定价方法、程序、方案公布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和安排,“严格将建设单位的利润控制在3%以内”;而对于经适房成本价格的公开,发改委亦称“正在积极研究中。”(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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