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日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会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完全依靠政府或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是不现实的。
她认为,必须采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是问题的关键。
吴晓灵表示,政府最主要的责任是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即用廉租房或货币补贴的形式解决困难群体住有所居的问题,带有救助性质。廉租房应小面积、功能全,做到既能住又有改善住房的压力。而目前许多地方保障面积太大,对自己努力解决住房问题的人来说有失公允,享受救济的人比自己努力买房子的人或者租房子的人住的条件还好,那是不公平的。
吴晓灵认为,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是用来解决中低收入夹心层人群的居住问题的。但由于经济适用房能上市交易,即使补交了土地增值收益仍有巨大的增值空间,诱发了许多腐败问题,真正夹心层难以享受到此政策。近来,有些地方允许几年后公租房出售给承租人,会有寻租空间。
抑制商品房市场的过度投机是为了平抑房价,但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我们可以用高额递减的增值收益税收和在扣除每人一定住房面积后开征存量房产税的方式加以调节。鼓励富人长期持有房产,并将房产投入租赁市场,解决租房市场房源的问题。
同时,吴晓灵指出,限价房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针对过渡人群,可以把廉租房和公租房做好,这些人就住有所居,他想改善,买不起大房子,可以买小房子。限价房政策对于房价的确定其实是有扭曲的。(中新网房产频道据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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