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房,刘强(化名)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回新家。谁成想,小区保安却说什么也不让进大门……
昨日上午10时许,刘强与爱人开着私家车来到桥西区某新建小区,车上拉着大量的生活用品。“你没有购买小区的停车位,不可以将私家车开进小区。”小区门口的保安将刘强的车拦了下来。
“我车上拉着很多生活用品,走路拿进去实在不方便,能不能临时让我进去一下?”新房离小区大门口有三四百米的距离,刘强对保安说,他不会耽误太久时间,只要把车上的东西都搬上楼就马上开车离开,但保安说什么也不同意。
随后,刘强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对负责人说明情况后,刘强希望对方能够通融一下,哪怕是将车上的物品卸到楼前也好,但物业方面依然以有规定为由拒绝了。
郁闷的刘强回到小区门口看到,保安已将小区大门打开,连续放进了几辆看似也是搬家的面包车。他立即找到保安理论,但一位自称保安队长的人说,“我让哪辆车进就能进,这我说了算,你管不着!”刘强一下子被激怒了,他跑到小区大门口,阻止所有车辆进入。看到他的过激行为,几名保安立即上前与刘强“理论”。随后,几人发生了肢体冲突,刘强的手臂被保安划伤。
昨日下午,在寒风中等待了三四个小时也没能进门的刘强和爱人只好拉着一车物品返回了现在的住处。“我只不过想进去放点东西,作为小区的业主,为什么我就感觉不到物业部门的一点点‘人情味’呢?”
记者按照刘强提供的电话,于昨日11时50分和15时30分与小区物业联系,对方均称领导不在。
据河北威伦律师事务所施振英律师介绍,我国《物权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居民小区内的空地应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完全可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内。至于是否购买车位,这与能否进入小区没有直接关系。施律师说,针对此事,刘强所在小区保安的做法欠妥,其小区物业列出的“内部规定”也不合适。(记者 李兵 王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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