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小区六年多,公共维修基金也如数交了,但至今还没有拿到房屋产权证。昨日,保定市朝阳花园小区业主徐女士诉说了该小区房产证“难产”给业主们带来的不便。
2005年5月,徐女士购买了保定市朝阳花园小区6号楼一套商品房,并于当年6月向该小区的开发商春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5150.8元公共维修基金。当时开发商承诺,将很快办理房屋产权证。然而6年过去了,至今她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拿到。徐女士说,不仅是她家,朝阳花园小区的业主都没有拿到房产证。他们曾多次找到开发商进行交涉,但都没有结果。在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注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然而,保定市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处工作人员查询后证实,朝阳花园小区除了西区15号楼有备案外,其他楼房都没有查到相应备案。没有备案,就根本无法办理房产证,此外,朝阳花园小区至今还没有上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对此,春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称,因部分楼房入住率连60%都没有达到,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的资料迟迟没有交齐,所以朝阳花园小区产权证至今没有办理下来。
“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办理户籍落户,这给业主们造成了很多不便。”小区业主说,比如孩子打预防针、入学、开准生证等问题,都让业主们感到棘手。另外,因为没有房产证,房子不能做抵押,想出售也无人愿买。(记者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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