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日宣布,首都已全面启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到12月31日,全市5300余个物业项目将全部实现备案,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未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严厉查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转变物业服务企业行政监管模式,北京市自2011年5月起全面启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进一步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透明,逐步实现政府行业监管重心由管理企业向管理项目、由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的转变。
统计显示,北京市共有各类物业项目5300余个,截至目前已有3272个物业项目进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的规定,到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如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的,将责令其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发现物业项目现场情况与信息填报不符的,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说明原因;对于物业项目负责人未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将被责令限期取得合格证书。 (记者 刘德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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