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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深圳香蜜湖违建潮仅仅是失察吗?

2011年11月16日 10: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执法部门而言,挥舞裁决之剑并不难。我们还必须反思,仅仅是失察吗?是否存在着程序上的漏洞,是否有人以此寻租?如果停止追问,同样的违建事件恐怕还有“第二幕”。

  香蜜湖1号的大规模违规加建、改建,引起了民众的广泛质疑。位于深圳中心区的这块豪华住宅区,已然变成“热火朝天的大工地”。本报昨日曝光了香蜜湖1号违建死灰复燃,市查违办向本报正式回复:香蜜湖1号相关违法建筑已作为重大案件录入近日开通的“天地网”数字监察平台,下一步将对其采取限制产权等措施。

  为何香蜜湖1号的业主们争相违建?有人指出,小区物业价位高企,每平方米最高达12万元,加建回报率比一般小区高出5倍,业主们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可是,法规条例摆在这里,执法部门摆在这里,业主们又如何能“暗渡陈仓”?这一幕发生在市中心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人眼皮底下,执法部门却对现场违建情况的明目张胆感到意外,人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违建业主这样的胆量?

  在媒体的调查中,有关人士透露,住在香蜜湖1号的业主“非富则贵,给查处带来了很大的阻力”。人们不免怀疑,执法部门到底有没有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众人的猜测,很容易指向“选择性执法”,由于某些难以言说因素的存在,导致执法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为个别业主打开了法律的后门。这扇门一旦打开,就不容易关上,好比司法权威一经破坏,想修复就很难。按照劣币驱逐良币原则,少数违建者追逐丰厚利润却未得到制裁,违法成本之低,令此前的守法业主产生了效仿的想法。于是,这片豪宅区里展开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违建潮”,司法之权威遭到了大规模的挑衅。

  要挽回法律的尊严,必须靠法律本身。无疑,拆除违法建筑,违法业主接受法律处分,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程序。对执法部门而言,挥舞裁决之剑并不难。我们还必须反思,仅仅是失察吗?是否存在着程序上的漏洞,是否有人以此寻租?如果停止追问,同样的违建事件恐怕还有“第二幕”。

  在希腊神话里,正义女神的双眼被黑布蒙住,意味着法律的严谨和无私。程序的公正,这是现代社会的法律“蒙眼布”。若是执法者丢弃了“蒙眼布”,因违法客体的不同而采取不同量度,导致某些人通过关系、利益交换,成功地凌驾在法律之上。这才是对法治和社会公义的最大伤害。如果最后的调查证实,执法部门真的存在纵容行为,那请参考《关于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移送案件的若干意见》:“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纵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等问题,应当移送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法制建设的完善,司法的进步,体现在法律的不断修正,以及一次次令人信服的案件处理上。香蜜湖1号违建最终结果如何,大家拭目以待。(评论员 马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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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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