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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入超标家庭须退廉租房 保障体系仍有衔接

2011年11月17日 07:3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曾因“77元房租”而引发关注的某廉租户,由于新近人均收入超标,或将退出廉租房保障体系。对此,市住保办负责人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本市建立了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和退出机制,“收入超标后退出廉租房是必然的,但要注意到,退出廉租房后,保障体系仍有衔接。”

  廉租户或因超标退房

  某住户母女俩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丽景园小区的廉租房内,由于享受低保待遇,在政府补贴房租之外,每月只需缴纳77元房租。今年她女儿参加工作了,该住户的失业金也从600元涨到780元,两个人的月均收入超过1100元。今年10月,在各区县对廉租房户进行惯例年审时,工作人员告知该住户,她家有可能因为超过人均960元的月收入标准而不能再继续租住廉租房。

  “具体情况要到本月20日前公布年审结果才确定。毕竟工作的时间长短也可能影响到一年中的平均月收入。”虽然部分媒体称该住户已经被确定退出廉租房,但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澄清,该廉租户是否要退出,目前尚无定论,以最终结果为准。

  一旦条件超标必须退出

  “对于年度资格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配租家庭,可以通过停发租金补贴或腾退住房两种方式实现退出管理。”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需符合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市已建设筹集廉租住房2万余套,对廉租住房家庭全部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清零”。

  朝阳区房管局表示,如果要退出,将根据《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中的退出机制执行。按规定,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

  此前有媒体称,由于该住户母女俩人平均收入只超过960元的标准线100多元,有些人认为有点“冤枉”。

  “女儿已经找到了工作,按说只要努力,工资是会往上加的,两人的生活会变得更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界专家说,“任何政策,都会有一条线划在那里,都有人因为临界而享受另外的保障。”这名人士表示,只有严格执行政策,才是对所有人的公平。“否则如果认为谁有理由、谁特殊就给谁浮动,那岂不是更多老百姓就得不到公平了?”

  廉租公租并轨保障延续

  记者了解到,也许该住户有望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房租可能不再是77元。根据今年年初本市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廉租房与公租房实施并轨,对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承租家庭,由区县住保部门取消廉租房保障资格,按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

  从2008年起,本市已经连续3年上调廉租房保障范围。2008年,各远郊区县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9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与当年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持平。2010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再度放宽到人均月收入在960元(含)以下。

  今年12月1日,全市各区县街乡的公租房申请窗口将向市民敞开。届时本市就将公布多个区域的公租房租金标准。

  “住房保障体系里的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政策都是延续的。廉租户经济好转了,可以申请公租房,经济条件继续改善,还可以申请经适房,这都没问题。”相关负责人说,对廉租家庭进行复核是一项每年都要进行的常态化管理工作。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应取消资格,实行退出。同时,为妥善解决其住房困难,按照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原则,被取消资格的廉租房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继续承租,并可申请相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也可申请其他方式的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困难。(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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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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