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廉租房准入标准历次调整
●2005年,城八区将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元)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
●2008年,本市远郊区县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09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与当年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持平。
●2010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人均月收入在960元(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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