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物业管理太差,福田区海景花园多名业主联合抵制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拒不交费,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庭判决业主支付拖交的水费及垃圾处理费等,驳回物管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管理费的诉求。此案上诉后,二审法庭则判决业主支付管理费,业主不服。昨日,深圳中级法院重审此案。
据了解,海景花园是一处军产房,小区业主与负责物业管理的安佳信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入住10年,业主委员会迟迟未建,业主胡女士、林女士等人将原因归结为受到物业公司层层阻挠。胡女士等业主还对小区的管理质量表示严重不满,比如楼下商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她家门上曾多次被泼上污秽物,甚至保安及清洁两项业务也全部外包。
此外,业主们还怀疑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不具合法性。胡女士称,根据物业公司曾经当庭出示的证据,有资格收物管费的是广州军区红树林管理处,但实际收费的却是安佳信物业公司,且收费后没有正规发票,收据上的印章也不规范。
因为种种问题,从2006年开始,部分业主开始拒绝缴纳管理费。随后,安佳信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业主支付水费及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驳回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请求。二审改判,要求业主支付上述费用。
昨天该案在市中级法院再审时,业主胡女士、林女士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广州军区技术局发给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的公函,公函称安佳信物业公司与广州军区并无任何关系,据此胡女士、林女士等人再次对安佳信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资质提出质疑。
安佳信物业公司的代理人则向法庭出示证据,称该公司具有物管资质,并且还因管理出色多次获得有关部门表彰,而业主的调查问卷也显示,该公司的物业管理质量是令人满意的。胡女士、林女士及代理律师对此说法不予认同,他们称安佳信物业公司提供的各种奖牌均未指明是由何部门颁发,而业主调查问卷也是安佳信公司自行制作的。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郭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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