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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便民举措 二手房过户成本可预知

2011年11月21日 13:11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二手房交易双方对过户成本往往锱铢必较。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为了让过户双方心中有数,市国土房管局窗口单位推出了系列便民服务举措,实行税费前置告知制就是其中之一。

  税费前置告知就是交易双方可提前预知过户成本。据了解,以前的二手房过户登记中,核税和缴费都是最后一道程序。由于不少交易通过中介代办,交易费用往往是打包计算,交易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具体的交易费用。

  “二手房交易,双方对过户费成本都比较在乎。”中原地产的置业顾问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有的房源过户费用占到交易金额的10%,这对买方来说不是一笔小数。”

  “我们接到不少市民对交易费用的咨询。”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这些市民对营业税、契税特别关心,让他们提前预知过户成本,给双方交易都带来便利。

  据悉,2010年10月,市国土房管局在窗口单位推行便捷化服务,对登记办件时限进行大提速,企业或个人房产抵押登记、“两证合一”的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的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在服务提速后,各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对提高服务质量也更加重视。一是办件交易大厅规范、便捷;二是对老弱病残孕等因故不能到场申请的特殊群体,实行上门服务等等;三是加强咨询、引导等服务,提高受理登记件质量和办理速度。

  一般二手住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以渝中区为例):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核定应税价款的1%~3%(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按3%,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按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权证):5元/证

  3、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4、测绘服务费:73.8元/件

  5、登记费:80元/件

  6、城镇居民住房占地(100平方米)以下土地调查费:7元/件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2、营业税及附加:核定应税价款全额的5.6%(房产证未满5年的);已满5年且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免征;已满5年且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交易差额的5.6%。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溢价或增值部分的20%或者核定应税价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记者 陈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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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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