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广州市城管委和城管执法局进行月度接访。截至今天上午10时发稿时止,记者观察到,上访市民的投诉,仍主要针对违章建筑。由于广州市本月开始对违建加大整顿力度,因此,如何处理部分已经住人或投入使用难以清拆的违建,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广州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将分类处理不同类型的违建个案。
今天一早,记者在接访现场了解到,排前五名的访民,全部均是针对违建进行投诉,甚至有个别访民已是多次上门投诉的。记者发现,大部分访民所投诉的违建,都是难以处理的,即已经住人或已经投入使用,若强行拆除则有可能对使用人员生活造成不便。其中经本报多次报道的番禺沙湾违建案,相关信访人今天上午再度来访。
“六旬”老屋被改得面目全非
其中一个案比较特别。旅加广州市民苏小姐,今晨拿着一张上世纪50年代的房产所有证出现在接访现场,引得在场人员纷纷“围观”。
根据这张房产证显示,苏小姐的奶奶李女士,于1956年8月6日购得广州宝华路耀华北旧编52号(现编18号房屋)的二楼使用权。苏小姐称,自她出生起就和奶奶以及母亲住在该处。2007年,苏小姐开始旅居加拿大,2009年曾回广州安顿年老的母亲搬出老住宅。但今年,当苏小姐再回原址时,发现老屋完全变了样:“一楼的业主,未经我同意就将二楼改造,改得面目全非,我现在完全都进不去了。”
为了证明真有其事,苏小姐还带上邻居老街坊,以及那张1956年的房屋使用证,以证明自己家庭拥有该房产的使用权。对于这起“陈年纠纷”,在场的城管人员表示,需要先调查,并辨别涉及城管执法范围的违法行为。
首先处理非法获利违建
针对市民上访较多的违建类个案,特别是已经建成、通水通电、投入使用等难以处理的违建个案,广州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城管部门对于此类违建也已经有了专门的处理程序。
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丁岩表示,目前城管部门首先要处理的,是涉及非法获利类型的违建个案。“部分违建,并不是以居民自住为目的的,而是以非法获利,甚至涉公涉官打着个人居住建设为旗号进行的,这种违建我们将首要处理。”丁岩表示,广州市政府已于11月18日发出了和本轮清除违建行动有关的通告,目前城管部门处理违建,也依据着上述原则进行。
自住违建要走报建程序
丁岩还介绍,在此期间,若涉及因自住需要而建的违法建设,居民必须尽快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建程序,城管部门对于此类违建设立的处理节点日期为11月24日,到了这个节点日期后还未办理完整报建手续的,一律需要停建。
对于涉及非法获利甚至涉公涉官腐败的违建,将坚决处理。丁岩表示,此类违建除了违反我国建设或用地相关法律法规,最大的危害是房屋质量下降,城管部门提醒有意租住者要留意租住房屋的性质。(梁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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