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不支持“房闹”
——业主维权应遵守市场规则,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
每次市场调整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些类似的现象,“房闹”就是其中之一。
在北京、上海等地,由于开发商大幅降价促销,使不少在高点买房的购房者的房产“纸面价值”一下缩水几十万元,引发了他们的不满。和2008年底房价下降时类似,老业主们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甚至出现围堵打砸售楼处等过激的“维权”行为。近两个月来,北京、上海等地,仅媒体报道的此类事件就有十余起。
张大伟认为,在目前楼市拐点特征明显的情况下,降价项目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开发商销售过程中有部分违规行为或者承诺;二是多年来楼市畸形发展,房价从来没有真的跌过,这使得购房者忽视了房屋作为商品不仅会涨,也会跌。“享受了多年泡沫与暴利的楼市,将投资赌在房子上的人们,在本轮调控中更应该增加风险意识,那种只涨不跌的楼市‘博傻’时代已经过去了。”
与2008年底相似情况出现时媒体纷纷声援不同,近期多数媒体均发表评论,呼吁购房者遵守契约精神,理性应对房价调整。专家认为,房价合理回落是民心所向。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购房者并未平分利润给开发商,所以在下调的时候也很难要求开发商退差价,降价就闹纠纷明显不符合契约精神。
对地方政府而言,这种维权行为事关社会稳定,甚至可能成为调控松动的推手。但处在风口浪尖的上海市政府第一时间公开表示:“商品房销售价格是由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协商约定,房地产企业也应该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接受监管。如果在购房合同执行中发生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业内人士普遍将其解读为政府并不支持“房闹”,坚持调控的决心十分坚定。
“我们会协助这些购房者和开发商商讨解决方案。但无论如何,打砸售楼处的方式是不支持的。”某省会城市政府官员告诉记者,地方政府也会高度重视楼市降价引发的“房价焦虑”和“退房纠纷”,做好抚慰和风险教育。同时要格外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警惕可能发生的价格欺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调控绝不可有丝毫动摇”
——调控底气比2008年更足,降价只是刚刚开始
房地产调控效果越来越明显的时候,人们开始担心,调控如果就此放松,房价会出现大幅反弹。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房价下降导致土地市场冷清、地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税收下降、“房闹”事件发生。从经济环境看,欧美债务危机结果捉摸不定,我国经济增速有所下滑,部分企业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2008年底,当房价出现拐点的时候,正是因为相似的原因,调控出现转向。
“这一次调控和2008年最大的不同,就是同时进行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是调控坚持下去的基础。”陕西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全国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近期已经全部开工,陕西省更是超额完成了任务。从今年陕西省的实践看,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既能起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作用,也的确能起到带动投资和消费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房地产调控对经济的影响。
“与房地产调控相应的制度改革,效果也需要时间来进一步体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一年来,尽管收到的钱并不多,但房产税对抑制投资性需求、引导开发商多建普通住宅等方面效果明显。重庆今年在没有实施限购的情况下,之所以房价仍然保持平稳,房产税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以“房价回归合理水平”的短期目标来看,目前房价的调整幅度还比较小,只是刚刚开始,房价整体水平仍然远远超出普通居民“踮踮脚尖、努努力能够到”的高度,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房价租金比等指标还远高于“安全边界”。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期目标看,土地、房产税、信息系统等制度改革还刚刚起步,甚至整个住房体系的顶层设计还没有完成。在这样的情况下,调控也不具备放松的条件。
近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次会议时再次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绝不可有丝毫动摇,我们的目标是既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水平,同时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海市市长韩正也表示,上海楼市价格太高,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官员在调控关键时刻的明确表态,进一步打消了调控可能放松的担忧。
“现在市场各方的观点基本趋于一致。”张月认为,“以限购和限贷为主要手段的楼市调控还将持续。房地产调控政策短期不会放松,目前来看持续到明年已经成为定局,政策在短期内放宽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记者 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