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开发商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象,成都公积金中心于本月会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维护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合法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开发企业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尊重购房职工选择贷款方式的权利。(11月25《四川日报》)
住房公积金是百姓的“安居钱”,百姓选择用“安居钱”贷款购房已经是迫不得已的事情了,有的开发商居然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血管里还流动着一点道德血液没有?成都出台明确规定,是扇给开发商的一记重重耳光,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
2007年11月30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2008年3月,南京出台规定,银行、开发商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2009年4月,长沙出台政策,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然而,时至今日,成都还有开发商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让不少百姓“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久久不能实现。
开发商为啥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的原因,而回款时间长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但是,回款速度长不应该成为开发商拒绝百姓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理由,因为政府把土地卖给开发商有两个目的,一是让开发商成为“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二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如果开发商只盯着“钱”,把百姓利益抛之脑后,显然与政府的初衷格格不入,与百姓的愿望背道而驰。
现在而今,成都发出这则《通知》,对购房者而言,已经是“迟来的爱”;对开发商而言,已经是非常宽容甚至是包庇、纵容了。所以,开发商没有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执行《通知》。这则《通知》真会成为百姓的“护身符”吗?开发商真会接受百姓的“安居钱”购房吗?我们希望得到肯定的回答。
“安得广厦千万间,不庇天下寒士具欢颜。”目前,还有多少地方、多少开发商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笔者不得而知。但是,笔者希望,所有的开发商能够自觉自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既是为政府分忧,又是为百姓圆梦,两全其美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如果“一切先钱看”,这样的开发商只会“短命”!(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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