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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成购房家庭获税收优惠

2011年11月28日 09:5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70%以上的购房家庭,都将享受到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日前,市住建委和市地税局发布通知,放宽北京普通住宅认定中的房价标准。新标准中,按照房屋的区位不同设定了不同的房价标准,其中,认定标准最高的四环内北部地区达到38880元/m2,最低的六环外地区也达到了17280元/m2。

  目前北京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08年11月公布的,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对第三条,1.2倍的具体执行情况是:三环以内总价高于258万元/套,三环四环之间210万元/套,四环五环之间198万元/套,五环以外120万元/套。

  此次两部门进行的调整,对第三项认定条件,即“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新政策将全市住房平均价格计算为2010年的成交均价,即每平方米1.8万元。按照四环、五环、六环为界的不同区位,以及北城和南城的不同区域,乘以一定的系数进行调整。其中,认定标准最高的四环内北部地区达到38880元/m2,最低的六环外地区也达到了17280元/m2。

  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后,全市70%以上的购房家庭能够享受到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此外,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和区位调整系数,也将根据北京住房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和公布。

  由于目前北京的楼盘大都为期房,缴纳契税则是在收房时,这意味着已经购房还没有收房的业主们,大都可以按照新政策来执行。

  此外,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则是以网签的时点来界定。即在下月10日(含)以后办理二手房网签的,则按照新标准来执行。

  据悉,旧总价标准下,六环路内的住宅购房面积一旦超过90m2,基本都会被打入“非普通住宅”的范畴。新标准下不超单价上限,改善型和部分“一步到位”的刚性购买需求可延伸到多数90~140m2的房屋,税负减少最高12.22万元。

  有此一说

  放宽标准并非救市

  此次调整普宅标准,是不是因为当前房价下调,政府要救市了?

  两部门表示,考虑到当前北京住房价格较2008年明显提高,导致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覆盖率明显下降,因此,为进一步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对北京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认为,此次普通住宅调整,其实与救不救市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原来的标准经过这几年房价的上涨,已经不适应实际了,需要进行调整。”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今年调控效果逐步显现,房价稳中有降态势明显,市场上以自住需求为主,首次购房的比例达到了约90%。因此,为了保护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调整了普宅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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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可璐】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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