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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多交契税 业主质疑开发商趁机“圈钱”

2011年12月01日 10:1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周末,海淀区领秀新硅谷C区业主收到了房屋交付通知书。收房通知要求业主缴纳3%的契税,而按照北京市新近颁布的契税优惠标准,部分业主只需缴纳1%的契税。昨天,该小区开发商北京科技园置业有限公司表示,这部分业主能够证明是首套住房,在12月10日后收房,也可以按照1%契税缴纳。

  业主质疑开发商趁机“圈钱”

  “按照契税新政,只要我们的房子每平方米在25920元以下,就可以摆脱‘伪豪宅’命运,享受1%的契税优惠。”昨天,该小区业主王先生说。据了解,王先生购买了一套89平方米的住房,每平方米24630元,符合契税优惠新规中关于小于140平方米、每平方米在25920元以下等规定。

  昨天下午4时,记者在王先生收房通知书上看到,该房于11月28日9时开始交付,11月28日至12月7日办理入住,所缴契税按照3%为6万多元。“要按照新规定,我们缴两万就够了。”该业主称。

  据业主们统计,该小区约有80余户业主同王先生情况相似,按照新旧契税政策,每户所缴纳的契税差价从几万到十几万元。“多交的契税何时退还?每月产生的利息怎么办?”有业主质疑,这是开发商趁机“圈钱”。

  开发商回应多收契税会退还

  昨天下午,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回应称,12月7日前办理入住只是一个优惠时段,业主可享受3个月600元的物业免费。“业主也可以选择12月10日后收房。”

  该负责人称,缴纳3%的契税适用于贷款买房、且不能证明是首套家庭住房的业主,因为开发商和这部分业主已签订代收代缴契税合同。在开发商办完地税手续后,多收的契税会退还到业主账户上。至于利息问题,将来会和业主进行协商。他们还表示,“如果业主在12月10日后收房,能够提供首套住房证明,且符合契税新政规定的其他条件,也可以按照1%缴纳契税”。 (记者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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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可璐】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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