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经过抽签等程序后,官渡49户低保居民将住进廉租房。 此次分配的房屋为幸福家园、十里铺小区和关上北路石林大厦廉租住房。近年来,官渡区共为923户低保家庭提供了实物配租。此外,于2007年11月启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共发放租赁补贴1407户。图为官渡区廉租房住户抽签选房办理入住手续。
公租房保障对象不受户口限制
新闻速读:目前,云南在全国省区级中率先成立了云南省住房保障局,省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也正在按程序进行申报;云南省公租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审批。今后,公租房保障范围为中等偏下人群,而这一人群申请公租房不强制要求其为本地住户。
截至2011年11月底,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平均开工率达100%;完成投资200.2亿元,占总投资额的72.93%。为顺利推进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近日,云南在全国省区级中率先成立云南省住房保障局;省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正在按程序进行申报。
在昨天举行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介绍,“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50万套(户)。预计投资额达1200多亿元,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将有400亿,缺口资金达700亿元。对此,省里将成立省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程序进行申报。
目前,《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审批,近期将举行听证。按照该办法,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中等偏下的困难人群,不强制性要求是本地住户,保障对象为中等偏下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转移人口、本城镇务工人员、新就业的大学生等等。
昨天,赵志勇就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答记者问时说,我省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求限期退回,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回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廉租住房住户的收入水平已超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但不超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住房租金改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对于收入水平超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由住户退还公共租赁住房或按市场标准收取租金。对提供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对于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的该怎样处理?赵志勇表示:一是正在享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续;二是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责令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对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或者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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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49户居民分到廉租房
官渡为低保居民解决廉租房分配又有新动作。昨日,经过抽签等程序后,49户低保居民将住进廉租房。
上午9时左右,申报廉租房的低保居民早早来到现场,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依次抽取顺序号和房型号。此次分配的房屋为幸福家园、十里铺小区和关上北路石林大厦廉租住房,共49套。官渡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官渡区按照“宜建则建、宜购则购”的原则,采取多点布局的方式,以方便廉租户为目的,新建、新购和回购了十里铺小区、五里小区、清水木华小区等地的房源并及时分配给住房困难群众,共为923户低保家庭提供了实物配租。此外,官渡区于2007年11月启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共发放租赁补贴1407户。
“官渡区方旺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完工后,将解决更多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该负责人说,官渡区方旺片区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于金马街道方旺片区,项目拟建6086套保障性住房,同时配建幼儿园、小学和商业配套等设施。目前,一期16栋2528套住宅已基本封顶断水,转入内部装修阶段,计划春节前实现入住。二期工程于今年5月21日开工,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记者 李丹丹 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