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即将出台的《昆明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新规重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提出将逐步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对所有备案信息公示及提供查询。只有备案的经纪机构才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对二手房交易合同进行网上签约。一旦违规,取消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资格。
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副处长周莹介绍说,目前,昆明已有近5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含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达2000多人。但由于入门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昆明近期也出现了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现急需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明确行业规范和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手段。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规定,结合昆明本地实际,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昆明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听证稿)》。 新规第二章“房地产经纪人员”主要规定了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定义及一般性规定,重点强调了“严禁以房地产个体经纪人员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严禁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机构执业。”
第三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则是新规的重点章节。对昆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条件、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如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进行管理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而完善了房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使得昆明对房产经纪机构的管理可以有据可依。其中,大多数条款都是结合行业特点并参照之前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并兼顾可操作性,在不违反大的原则前提下创新制定的。
在第五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中,主要是对主管部门对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服务及日常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还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违规处罚进行了强调,特别是取消网上签约资格也列入了处罚范围。
针对新规的出台,各听证代表都表示非常及时,中介机构和市场急需加强监管,明确从业机构及人员的责任。并建议设置资质等级管理,充分发挥信用档案作用,进一步明确建立方式、监管、查询使用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有的代表甚至提出设立注册资本金和从业人员保证金制度,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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