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记者接到群众反映,武汉市硚口区紫润明园(南区)保障房项目交房后,不少住户发现房子存在墙体裂缝、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住房安全令人担忧,但是各部门均称不负责质量。(12月15日《人民日报》)
保障房,顾名思义就是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不但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更是良心工程。中低收入群体正是由于收入微薄,才需要政策的庇荫。而现在,为他们改善住房条件的保障房,却是保“量”不保质,这是个什么逻辑?
而就在前几天,湖南郴州惠泽园小区业主也有这样的经历,好不容易摇中了保障房,却日夜难安,担心哪天自家的天花板会掉下来,因为房子的质量确实问题多多。
按照规定,一栋房子在房屋设计、建材质量、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都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层层把关,但看似铁壁合围,最后建设质量却“节节失守”,这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就拿武汉市的保障房来说,开发商称墙体开裂是热胀冷缩和住户野蛮装修造成的。而对于漏水、电梯故障、砂浆脆裂等问题,更是语焉不详,避谈责任。而政府职能部门认为,监管主要是监管程序合法,只要程序合法,我们就认可质量。而作为关键部门的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也不愿多谈,使保“量”不保质的保障房工程,更加扑朔迷离。
据《人民日报》记者了解,现在由于技术原因,许多房子的验收质监程序是通过检查样品来完成的,而送检样品的质量和现场成品的质量往往存在出入。事实上,这样的验收就是不折不扣的“纸上验收”,程序性过关。
“这样的验收,其实就是监管空白!”业内人士如是说。如此保障房,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质量可言。
就在今年9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房问题,并提出要求,要提高规划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永久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并没有把国务院的要求当回事,没有把心思花在确保保障房的工程质量上,敷衍塞责,一旦有了问题就“打太极”,“踢足球”,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事实上,在保障房质量问题上,只要有一个单位能够切实负起责来,也不会出现如此大的问题,而正是“九龙治水”式的管理,才使“谁都管”沦为“谁都不管”。
因此,我们应该从制度上完善细化保障房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验收程序及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完善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对保障房建设质量负责的规章制度。这样,一旦保障房出了质量问题,才能及时追责,问责到底,才可能使保障房走出保“量”不保质的“怪圈”。(蔡正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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