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州新编制的《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2011—2015)》中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广州保障房用地应与其他经营性居住用地储备相结合,同期实施,单一功能的保障房社区将不会再有。
对此广州要求今后保障房建设及储备用地结合公共交通设施、服务设施和社区混合布局需要,保障房用地选址按“一级优化要求”,将选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1公里内(步行15分钟),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居住社区中心周边500米内,保障房用地占社区居住用地比例不高于1/3、保障对象占社区人口比例不高于1/2;“二级达标要求”设定的保障房地块最低要求也应该选址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3公里内(接驳巴士行驶10分钟),公共服务设施在规划居住社区中心周边800米以内,且保障房用地占社区居住用地比例不高于1/2。(记者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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