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拥有了一套经适房,还占着一套廉租房。近日,市房改办向不符合条件的李东兴(化名)下达行政裁决书,要求其退出廉租房。如果该住户到期拒不执行,市房改办只能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采访中获悉,由于相关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我市保障房申请中存在“浑水摸鱼”现象,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住户想方设法通过道道审核进入保障范围。对此,业内人士提出,应加快保障房立法进程,实现住房保障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
有了一套经适房,他还住着廉租房
下关区的李东兴(化名)是一名低保户,两年前因住房被拆迁,一度住在水关桥下一处违章搭建的铁皮棚里。街道、社区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开辟绿色通道帮他在一周时间内申请了兴贤家园的一处廉租房。但今年4月初,市房改办进行一季度住房保障情况复审时发现,该住户在兴贤家园还拥有一套50多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按照我市廉租房申请相关规定,他不符合廉租保障条件。市、区房改部门及街道随即要求其退出廉租房。但数轮谈判下来,该住户拒绝退出。本月5日,市房改办正式向他递交了行政裁决书,至今没有回应。
“如果行政裁决书下达一个月后依然没有执行,下月5日,我们将到法院起诉,这也将成为我市首例强制退出案例。”市房改办副主任秦玲透露,目前,我市共有21000户家庭纳入廉租保障范围,其中18000户享受货币配租,即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每月享受712元租赁补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月享受510元租赁补贴。另外3000户享受实物配租。
据介绍,之前也有被保障家庭后来不再符合条件,因多是享受货币配租的,都采取了停发租赁补贴措施。
虽有“四审两公示”,但“浑水摸鱼”的不少
“虽然申请一套保障房需要‘四审两公示’,且每年还需进行审核,但‘浑水摸鱼’的不在少数。”市房改办保障处的翁国员透露,在最后一关审查时,至少有10%申请对象被否定,在年审时,至少还有5%对象不符合。以今年年审为例,我市江南八区审核的18000多户保障对象中,退出相关保障的有388户,另外还有292户联系不上或拒交审核材料。
6道严格的审核程序下,为何还有这么多人“浑水摸鱼”?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住房保障受理审核工作涉及到房产、民政等多个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根据规定,居民应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和组织评议,最终纳入保障范围,街道每年还需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年审。由于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逐年增加,而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准确掌握这些情况并及时动态调整难度不小。此外,由于街道尚未与市、区房保部门形成统一的住房保障工作网络,街道承担的受理、审核、动态管理及年审工作有时难免流于形式。
建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并加快立法
“5%听起来是个小数字,但执行起来相当难。”秦玲告诉记者,目前房管部门主要依靠司法途径解决此类问题,进展非常缓慢且艰难。“我市享受保障政策的家庭超过14万户,今后几年,保障人群还将扩容。”她在担忧的同时,呼吁尽快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如何建立完善的保障房退出机制?
一位业内人士建议,除了加强受理审核、严把进入关外,还应加快保障房立法进程,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收入划分标准等具体条款,使保障性住房制度有法可依。
这位业内人士还提出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网络的建议,“香港地区从事保障性住房的监管人员达8000多人,而我市从事这项工作的管理人员仅100多,应付新增户的接待咨询、初审都忙不及,哪里有时间做好动态管理、举报查实,以及实施清退工作呢?”
白下区房改办一位负责人则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增强违法成本。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所有申请对象在住房、收入等方面的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