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太阳能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法》将在年底前发布。从2012年开始,将在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老旧住宅楼进行节能改造时,只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安装太阳能热水。
据了解,今年,北京新建30万平方米集热器面积的太阳能热水建筑,推广了400万平方米建筑浅层地能或污水源热泵采暖,新建了4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采暖建筑等。
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表示,基本上建造时间在上世纪90年代的建筑都没有执行技能设计标准,除了一些不符合未来规划需拆除的建筑、文保建筑、经测算后改造成本与重建成本相比不经济的建筑之外,都要列入改造范围。
除了更换塑钢门窗、为墙体加保温层、热计量改造等,北京还提出一些鼓励性的改造项目,例如既有建筑改造时,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以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在补贴方面,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对北京地区按照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北京市对实施改造的项目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
对于安装太阳能热水,北京市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太阳能补贴要求安装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因此老住宅楼如果不是集体改造,而是‘散户’安装,并不能获得补贴。” (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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