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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位拒缴公积金将受处理 新规明起正式实施

2011年12月31日 13:44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日前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那些拒不依法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将依法处理。这是上海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

  统计数据显示,至今年11月底,上海累计向155.84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2579.69亿元,累计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42亿平方米。(记者 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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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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