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为期一周的公示,哈尔滨市1000户家庭获得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资格。按相关规定,这些家庭在一年内购买住房可获得每户4万元购房补贴,但购房人领取补贴资金后将所购房屋上市交易的,须退还补贴资金。
记者3日从哈尔滨市房产管理部门获悉,去年12月27日,哈尔滨市举行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摇号仪式,通过街道办、区政府两级核准的3167户家庭中,最终有1000户申请人中号。这些申请人在7天公示后,将得到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资格。
从2006年至今,哈尔滨市累计投入2亿元,向7732户家庭发放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使市民在经济适用房实物建设外有了又一选择。这些购房家庭领取补贴资金后,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所购住房的地点和面积,可以买新房,也可买二手房。(记者 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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