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哈尔滨规定新建高层建筑距离住宅至少20米

2012年01月04日 09: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新建高层建筑挡光问题,哈尔滨市今年开始实行新的城乡规划条例,明确规定新建高层建筑与相邻住宅相对间距不得小于20米,并首次提出严格控制在沿江风景带建设高层建筑。

  根据最新的《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建筑间距涉及有日照需求的建筑物时,应当采取日照间距系数或日照分析方法确定,高度大于24米(包括24米)新建高层建筑山墙与相邻住宅山墙相对间距不小于20米,高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8米,保证城市道路景观和环境的需要。

  为改善市区沿江风景带高楼林立、与自然景观不协调的情况,哈尔滨市要求严格控制在沿江风景带建设高层建筑。在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等用地范围内,不得建设与用地功能无关的建设项目。零星建设用地,应当用于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公共活动空间。(记者 强勇)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