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物价局昨日发布公告,从本月起各区参照新出台的市级物业收费标准划定指导价,电梯楼物管费最贵每月不得超过2.5元/平米。
电梯楼最低为1.17元/平米
这份管理办法指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普通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其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由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组成。”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市的服务收费指导价浮动幅度上浮最高不超过30%,各区可在市定基准价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具体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留意到,在这份市指导价里面,物管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五项内容。以电梯楼每月收费为例,一级(最高)为1.9元+(1.9×30%),共计2.47元/平米,五级收费(最低)则为1.17元/平米。作为条件相对差一些的无电梯楼,五级收费每月为0.78元/平米。
尚未“自治”楼盘难涨价
根据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需重新约定收费,或有20%以上业主提议调整收费标准的,应综合物业服务成本和业主满意度测评结果,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上门征询意见等办法,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管方要向该地物价部门备案。
据了解,实行智能化管理的小区,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商对业主应每户免费配置3张出入证(含IC卡等),对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业主应按一车一证免费配置车辆出入证;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每证(IC卡)不高于20元的标准收取制作工本费。
据记者了解,之前一些有意调高物管费的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这些尚未“自治”楼盘,物管方如果要想提高物管费,非常困难。据其他媒体报道,去年在禅城、顺德区有部分尚无业委会的小区,在物管费提价意见征询阶段,因为收件份数不够等原因,无法符合过半业主同意的“硬指标”,物管费提价被迫搁置。
装修保证金征收不得超2000元
从本月起,装修期间业主的装修物料搬运,由业主自行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业主接受指定专业搬运队伍进行搬运。另外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收取清运费;业主自愿委托清运的,清运费由双方约定。
另外,本月起,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装修工人要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如证件回收后能多次使用,可向房屋装修企业(或个人)按每人每证不超过10元的标准收取出入证押金,证件完好应如数退回押金;如证件回收后不能再次使用的,可向房屋装修企业(或个人)按每人每证不超过5元的标准收取出入证工本费。
“业主今后进行房屋装修,物管方可向业主(或装修企业)收取不超过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在收取装修保证金前,物管方应与业主等以文本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规处理、装修保证金退还等内容,装修完工后,如未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检查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装修保证金。”该负责人称,如造成损坏的,应责令责任人限期修复或折价赔偿,其装修保证金在修复或赔偿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
小区非日常管理费不得由业主分摊
“根据新规,今后分情况处理,小区范围的路灯和公用道路清洁用水产生的水电费,由所有业主合理分摊;小区公共免费车位的公用水电费用,由全体业主合理分摊。小区自有产权车位的公用水电费用,由全体车位业主合理分摊。”该负责人指出,如果是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物业管理办公室、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小区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分摊。而且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业主分摊。
另外,本月起,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小区物业向住户收费的,物管方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或水电周转金。(记者/尹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