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阻挠业主大会成立将撤资质
2012年01月11日 08: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北京市“物业服务质量年”活动启动,副市长陈刚在启动大会上要求,物业企业对保障房小区提供优质服务的,在其他商品房小区选聘物业时可优先推荐。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物业企业阻挠业主大会成立的,将立即撤销其企业资质。
据介绍,今年,物业服务评估协会将组织会员免费为业主提供一次服务质量抽样评估。此外,“物业服务质量年”活动包括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完善合同和实施规范管理、开展内部培训和技能竞赛,主动公示物业项目收支情况、贯彻执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举办设施设备开放周、推动业主大会建设、建立物业服务项目示范基地等内容。活动还将推广绿色物业管理理念、举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论坛、评选北京名牌企业、物业服务之星、十佳业主委员会。
陈刚副市长表示,对于小区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要及早发现及早化解,如电梯不好用、存在安全隐患等,如有矛盾物业企业不能去激化,要通过“物业服务质量年”活动,扭转物业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业主如发现物业企业存在问题,要发现后早报告,以便监管部门早处理,“可以打市长热线,也可以写信给住建委,看到这类投诉,我会亲自受理。”
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质量年活动将贯穿全年,市住建委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的具体进展情况。物业企业阻挠业主大会成立的,将立即撤销其企业资质,“是否属于阻挠业主大会成立的行为,由街道办事处界定”。(记者 孙雪梅)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