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地试建公租房 上海选取20多个点(2)
杜绝“小产权房”现象
锁定产权,不可分割出售
联明雅苑总建筑面积逾2.5万平方米,两幢公寓楼,404套出租房屋,其中二室户72套,每套面积为70平方米;一室户332套,每套面积45平方米。到2011年4月,该小区已经全部租完,出租率达100%。
2010年12月,联明雅苑被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认定为公共租赁房项目,并获得肯定。“这一项目不仅缓解了周边来沪员工的居住需求,更重要的是在土地资源极其紧张的上海,探索出了一条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新途径、新做法。”
在联明雅苑的探索中,闵行区严格按照上海城市规划以及土地规划,严格控制公租房产权。“这是农村集体资产,不可分割。”姚群凤告诉记者,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联明雅苑的产权是“锁死”的,完全不可能分割出售,“这样就杜绝了‘小产权房’现象的产生。”
确定试点原则
有需求才布点,谨慎推广
在闵行,像联明雅苑这样利用农村集体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还有几处。不过,姚群凤表示,这样的探索不会大面积铺开。
上海规划土地资源局人士对此表示认同。虽然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开始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但上海规土局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谨慎。最近,他们向国土资源部上报了初步试点方案。
“最重要的是我们确定了试点原则。”规土局人士一一道来。首先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其次总体规模要有所控制,以集约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另外,无论是土地权属还是收益人等,权属必须清晰。
姚群凤以联明雅苑为例,“原来就是集体建设用地,而且在土地规划上,这一性质也不会改变。”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每个村民都是受益人,“出租收益按每户出资比例分配,不会产生任何矛盾。”
布局合理、村镇自愿、平稳有序,也是上海的试点原则。其中,对于布局,上海规土局表示,一定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有需求,才布点,而不是随便摊开。“目前我们选取了20多个点,涉及8个区,主要集中在外环线以外的郊区。”规土局人士介绍道。
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对上海、对全国来说,都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将边实践边学习,不断总结,慎重推广。”规土局人士对这一试点,再三表达了谨慎的态度。(记者 孙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