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办10张1000元的卡。”昨日,在新建路一家银行内,一位客户正在办理不记名的银行预付卡。银行工作人员说,近期办理这种卡的顾客非常多。但记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就明文严禁发行“不记名”银行卡,而现在这种卡仍在大行其道。
办卡火爆
“您是要过年送礼吧?”在新建路一家股份制银行,记者刚询问这种“不记名”银行卡,工作人员便很“会意”地介绍,这种“旅行储值卡”面值在100元至1000元,按100元的整数倍购买。虽然单张卡的额度有限,但可以买多张卡。而在位于迎泽大街的一家国有银行的营业部,工作人员也向记者推荐了“银通卡”,卡面值在200元至5000元不等。银行工作人员说,近期办理这种卡的顾客非常多,一半都是企业单位,很多客户一办就是好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您要是办十几万元的话就需要提前预约了。产品不多了,还得另外准备。”
记者发现,办卡人只要出示一下身份证就可以不限张数地办理这些 “不记名”银行卡。
灰色地带
“不记名”银行卡表面上是“购销两旺”的红火场面,背后却是灰色地带。
例如,“不记名”银行卡打着员工福利、馈赠亲友等旗号,但企业、单位办理此类卡,多是用于打点各类关系。因为,卡片“不记名”,使得“打点”行为更为隐蔽,为送礼者和收受者打开了方便之门。
再如,办理“不记名”银行卡,办理者还能从银行开出发票。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根据客户需求开具发票,包括餐费、书报费、办公用品、会务费、劳保用品等。许多企业看中的也正是银行开具的各种名目的发票。企业借此可将“打点”关系的资金摊到费用支出中冲抵利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各种行贿、洗钱等不法行为也不可避免地滋生。
禁令成空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原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便下发了《关于严禁发放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严禁发行各类储值纪念卡以及不记名、不计息、有固定面值的联名卡。2006年,银监会又发出 《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对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行为叫停。
然而,时至今日,明文禁止的“不记名”银行卡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大行其道,成为银行、企业等“互利共赢”的一大手段。 本报记者 孙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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