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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社保请缨保障房工程 中国太保试水第一单(2)

2011年03月19日 11: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作用缓解险资资产负债压力

  险资机构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背后,是保险资金长期资产的配置压力。据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今年两会的一份提案称,目前,保险公司中的寿险负债期限平均超过15年以上,而当下保险资金可运用的投资渠道,平均期限不超过10年,寿险资产运用存在着比较大的资产负债久期缺口。

  马明哲认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要求,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收益,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不动产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在马明哲看来,这是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有效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

  此外,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马明哲建议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建议实施税收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认为,保险资金适合长期投资,不仅要考虑收益率,还要考虑安全性、流动性等因素。

  从保障房建设的回报来看,政府规定的保障房利润率只有3%-5%。虽然不及商品房的高额收益,但是几乎没有政策风险。

  据了解,中国太保“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设计了具有保底收益、不设封顶收益的浮动利率机制,在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同时,保障了保险资金较为合理的投资回报。

  可以参照的案例是,2月26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南京市保障房公司等签约,将30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投入南京保障房建设。据悉,这笔贷款期限为2年11个月、利率6.05%,并由民生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考虑到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马明哲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赋税。对于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而郝演苏则指出,“保险企业首先是商业机构,具有逐利性,保险公司应该坚守一个原则,即不可能拿着老百姓的养命钱去做效益低下的‘政策性慈善项目’,只有在比例控制范围内才可以去做。”  南方日报记者 高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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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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