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化整为零突破瓶颈
难道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殷冲为此绞尽脑汁。
“他用家人或朋友的名义注册了两家皮包公司,并以此申请了四台POS机。”李兆春告诉记者,之所以说是“皮包公司”,是因为民警调查后发现这两家公司的正常交易几乎为零,“比如,其中一个家电经营部,但实际上却没有任何家电交易,可申请的POS机上却有大量刷卡记录”。
四台POS机加上没被封停的另外两台,殷冲一下就拥有了六台POS机。
“不过他很狡猾,刷卡多交给手下的业务员。”民警说,有了“前车之鉴”,张某等业务员刷卡时都会将套现金额化整为零,“比如七万元,分摊在六台POS机上。”
盈利:11个月获利四五十万
2010年4月到2011年3月,不到一年,殷冲就从中获利四五十万。
“他们每天刷卡量少则数万,多达三十几万。”民警说,套现人见不到这些POS机,而是将卡及密码交给业务员张某等,由他们在POS机上按约定数额刷卡后再归还。
刷出的钱到公司账上后,殷冲先扣除0.5%的好处费,再将余钱转给业务员。而张某等人又要从中扣除0.5%-0.7%的好处费,“也就是说,持卡人套现一万,最后拿到手的只有9900,被扣除的100元就是殷冲和他业务员的好处费”。
除刷卡套现,这家“地下银行”还有代还欠款的业务。
如果持卡人无法及时归还信用卡欠款,他们可先帮对方还款,然后再将这笔钱刷出,相当于将对方的欠款继续无息延迟。当然,代还的好处费也高,比套现多0.5%。
露馅:内讧牵出“地下银行”
六台POS机频繁刷卡交易,可所属公司却未与客户产生相应的实际交易。对此,殷冲等人又利用假账、虚构交易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行为。
本以为一切天衣无缝,可精于算计的殷冲却被前来套现的小张“坑”了一把:小张知道殷冲等人所为不对,就想敲诈对方。
没能得手后,2011年3月25日,小张向历下公安智远派出所报假警说,自己刷卡套现被骗。
案情很快查明,可在对工业南路居民楼内的那家公司例行检查时,办公室内的三台POS机、两大包POS单及四个账本却让民警心生疑窦。
原来,为监控刷卡资金,殷冲将每次刷卡套现、获利的情况详细记录在册。
根据该账本,历下公安经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将殷冲和他的业务员张某、周某等五人抓获,并从张某家中找到了他所藏匿的另外四台POS机和一大包POS单。
结局:套现过百万就获刑
“11个月不到一年,七台POS机刷卡四千五百多次。”历下公安经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经过数月艰苦查证后发现,有两千多张信用卡在这家“地下银行”刷卡套现,涉及省城12家银行,金额达6600万,堪称省城最高。
“知道违规,但不知违法。”看守所内,双手捂面的殷冲并未想到自己的行为后果如此严重。
据历下公安经侦大队的民警介绍,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超过百万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目前,殷冲和他的业务员等五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而被历下警方依法刑拘,此案也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本报记者 尉伟 实习生 曹雪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