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4日,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法定代表人王福金悬梁自尽。有消息称,是总额超过2亿元、月息高达3分的民间借贷将其逼入绝境。王福金的自杀或许并不能成为“新”闻,与金利斌、卢立强、赵恩龙一样,他只不过是因高利贷泥潭而陨落的众多企业老板中的一位,此时,他的自杀却更加凸显了民间借贷风险的聚集。
民间借贷盛行,层层叠叠金字塔式的民间借贷链条已将个人、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牵扯进来。又由于在内蒙古金利斌自焚事件、温州众多小企业主的“跑路”以及今年年初发生的某银行行长家属被离奇绑架事件中,均出现银行身影,更让人们担心:如果有银行信贷资金通过转手进入民间借贷,银行则很容易被民间借贷“绑架”。那么如何防止银行被民间借贷“绑架”?
是否算得上“绑架”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日前举行的银监会三季度形势分析会上表示,要防范银行资金发放给企业后,被企业转入高利贷的风险,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往往成为银行被民间借贷绑架的最好例证。不过,也有专家学者并不同意上述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就表示,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环节,并不足以说明银行被民间借贷“绑架”,因为民间借贷和银行作为两个主体来讲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实质上,正是由于信贷资金与民间借贷利率存在较大落差,能够获得信贷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就会有强烈转贷冲动,成为寻租者。这些寻租者便成为银行与最终使用信贷资金的中间人。一位银行业人士便告诉记者,银行与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之间的利益输送渠道是顺畅的,如果不存在这种绑架的行为,也就不会有银行监管部门对于信贷资金挪用的大力监控。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负责人苑德军则表示,首先要考虑的是,信贷资金到底有多少流入民间借贷环节,规模有多大,是否具有普遍性,不能以偏盖全。支持的一方观点有,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勇认为,民间借贷愈演愈烈,与当前的金融环境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说普通民众是盲目将资金投入民间借贷的话,那么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对各种金融政策的把握应更灵敏和全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银行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环节的现象,可以说这种绑架是有利益驱动的主动被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秦池江在近期也曾公开表示,民间借贷问题,最可怕的是银行工作人员与借贷公司联手做民间借贷,银行资金变成民间借贷的后台和支持者。他说,银行明知有的借款企业不办实业,把信贷资金拿去放高利贷,但依旧发放贷款,这个现象值得警惕。
因何与民间借贷扯不清关系
记者在很多城市的街头发现,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与民间借贷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中介机构堂而皇之地将办公地点设在银行隔壁。一位知情者对记者表示,现在,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公司的资金是通过帮企业从银行贷款时多贷一些资金的方式获得的,而这些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既可以获得自身运转所需要的资金,又可以获得放贷所得到的利润,属于双重获利方因此也会积极参与。
日前,中国银监会再度发布“人人贷”风险提示,称人人贷信贷服务存在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控等七大问题和风险。要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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