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人集团欠巨债倒下 民间借贷应阳光化(2)
探因
资产价格泡沫吹大 投机者铤而走险
栽在民间借贷这个游戏上的,还有去年一个个因欠债无法偿还而“跑路”的企业,还有可以想象得到的诸多尚未浮出水面的“非法集资”企业老板。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不禁追问,民间借贷为何陷入了非法集资的禁地?
根据日前媒体披露的浙江省金融法学会会长、浙江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参与撰写的《浙江省非金融机构借贷报告》,2008年-2011年3月,金华市法院接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51件,集资诈骗罪案件数为14件;共中2009年情况最为严重,全市涉案7件8人,其中上千万规模案件4件5人。2010年全年,浙江全省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206起,2011年以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再度紧张,诉至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又进入一个新高潮。
根据一份对这2835家民营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9%的企业表示“经常从民间高息借款应对资金周转”,47%的企业称“偶尔为之”。半数以上的企业涉足过高利贷。而不可忽视的是,出现跑路问题的企业大部分是涉足了房地产、矿业投机和更多的高利贷。
“对于参与高利贷游戏的企业来说,的确,他们看到了资产价格暴涨,他们相信投机盈利前景。于是,毫无技术含量的金融骗局在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重新上演,银行在高息揽储,民间在炒资金。”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表示。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社会蓝皮书称,以温州为例称,温州1100亿元民间借贷资金中,用于一般生产经营的仅占35%,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或集资炒房的占20%,停留在民间借贷市场上的占40%,投机及不明用途的占5%,进入实体经济尤其是一般生产经营的资金比例大大降低。
但骗局是泡沫破裂的前奏,也是泡沫破裂前的最后环节。骗局制造者在融资之初未见得自己意识到在制造骗局,而是仅仅想抓住资产价格不断上涨的机遇,但随着投机标的价格发生变化,自身运用杠杆过度,不得不用更高的承诺回报以借新还旧。恰恰在此时,面临泡沫破裂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