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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激起百感交集 反讽道德失落?

2011年01月07日 09:16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闻——

  据1月5日《山东商报》报道,新公布的老年法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民政部官员表示:“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

  “常回家”的障碍在哪儿

   作为一个讲究“百善孝为先”的民族,“常回家看看”这类原本不言自明的孝行,竟然需要被写入法律,让人百感交集——将孝行从道德上升为法律,究竟是在提升法律的道德内涵,还是在反讽道德的失落?

  以法律的强力和可诉救赎“常回家看看”的道德,当真管用吗?有几个心疼孩子的父母,会因为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自己,而去法院告他们?就算法院判定父母胜诉,亲情就能挽回吗?如果一些子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是否还得强制他们“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今天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障碍或者说结症究竟是什么?“亲亲”传统的式微、道德水准的下降,当然是原因之一,但在笔者看来,事情没这么简单。看看一年一度“春运”时节,数以亿计如候鸟般聚集在各地车站,执著于“回家过年”的返乡人群,就不难发现,中国人“回家看看”的道德传统、伦理诉求,依然是浓厚而强烈的。只不过,“常回家看看”中的“经常”,在今天的现实环境之下,有一些难度和障碍。

  比如,劳动权利保障方面的障碍。如今的职场上,虽然国家已有带薪年休假制度,但想要为“常回家看看”向老板请求休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么根本不会被批准,要么“被自愿”放弃,更有甚者请假便意味着失业。此前便有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受调查者表示从来没有享受过带薪年假。

  再如,收入和经济成本方面的障碍。“常回家看看”显然是要支付成本的,包括交通食宿以及为父母、亲人准备礼品的费用,这与个人收入状况密切相关。在一些家境并不富裕、收入又不很高的游子们看来,与其把钱花在“支援”铁路、飞机上,不如直接把钱汇回去。不禁想起去年春运,珠三角10万名农民工挈妇将雏、栉风沐雨地驾着摩托车返乡……

  “常回家看看”不仅是个人道德问题,同时是一个社会发展程度和水平的问题——权利保障不力、收入水平不高、生活成本不低、地区发展差距大,都在无形中制约着看似寻常的“常回家看看”。(张贵峰)

  不为惩罚谁,而是一种提醒 

  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有人攻击它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有人则抱怨“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没时间回家”。为什么我们对“常回家看看”做了那么多阐释,却唯独不愿意反求诸己,将之视为一种对子女责任的提醒呢?

  这样的立法其实对大多数子女都不会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因为理解你爱你的父母,不会因为你不常回家而真的将你告上法庭。因此,那些对“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理论较真,对“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理性诉苦,其实更多只是为评价而评价、为抱怨而抱怨。

  毕竟,我们大多数人还没有忙到一年到头根本无暇看望甚至问候父母的地步,只要我们愿意花心思,总是能够抽出或多或少的时间,而父母对子女又是那么容易满足。毕竟,确实还存在着少数不孝的子女,不是因为没有时间,也不是因为没有其他条件,而就是因为缺少照顾父母的起码责任意识。“常回家看看”入法,对于那些绝望的父母来说未必不是一根救命稻草。

  说到底,“常回家看看”入法不是为了要惩罚谁,而主要是对子女责任的一种提醒,同时也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一种必要保护:看望或者问候父母,不仅是孝道的要求,也是法律的义务。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带着质疑的眼光去做习惯性的过度阐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尽最大可能更好地照顾自己的父母,如此,则立法的效果即达到了。(盛翔)

  人回家了,心也要回

  “我每年只在过春节时回一次家,如果爸妈能再活20年,最多能与他们再见20次面,我心里觉得很愧疚……”有网友这样算过一笔账,算得人眼眶酸酸的,甚至让不少人“有一种猛然警醒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老年法草案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的“群众基础”。我觉得,大家在算回家次数的同时,更要算算自己回家的“质量”。

  今年回家,给父母和家人带礼物没有?包了孝敬红包没有?还是“两个肩膀扛个嘴”,在家里大吃大喝之后一抹嘴就走?甚至还笑纳了父母给的红包?

  今年回家,有多少时间是真正陪父母度过的?有没有只顾跟狐朋狗友疯玩,而冷落了父母?节日晚上在不停收发朋友、同事的祝福短信的同时,有没有满怀真情地对父母说一声“祝二老健康长寿”?

  今年回家,有没有帮父母分担忧劳?打扫房间的时候,是我们这些子女做主力,还是由年迈的父母爬高上低?有没有呼朋引伴来家里大吃大喝,一群人高谈阔论,然后让父母默默打扫“战场”?

  今年回家,有没有详细向父母汇报自己当前的生活,让父母放心?有没有向父母通报自己下一步的目标,让父母欣慰?如果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有没有真心邀请父母去自己所在的城市享几天清福?如果暂时没有具备条件,有没有满怀信心地表态“爸妈,等我发展好了、买了房,就把二老接过去”?

  时代不同了,我们虽然不能恪守“父母在、不远游”,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并不妨碍我们享受亲情带来的滋养。(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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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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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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