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出生的韩杰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牵着,七年多了,总也挣脱不开。
绳子的另一头,是他在16岁时的一场“牢狱之灾”。
疑似“抢劫强奸”遭羁押402天
2003年9月7日上午,陕西省蒲城县兴镇刑警队接到兴镇兴龙村69岁的老太太秦俊侠报告:9月6日晚,有三人蒙面持刀进入其家,对其殴打、捆绑、塞嘴,抢走现金,并将其强奸。9月8日,韩杰和另外两名少年马云平和李文龙一起,以涉嫌抢劫、强奸被刑事拘留。当时,马云平16岁,李文龙15岁。
负责侦查此案的干警原军和武清福,在一份“破案线索来源”中提到:“9月7日晚,李文龙在其家属兴武、天豪饭店老板邵军胜的陪同下,来刑警队投案自首。……交代了其伙同马云平、韩杰,于9月6日晚抢劫秦俊侠的犯罪事实。……当晚又将韩杰传唤至刑警队,韩杰起初对作案之事百般抵赖,9月8日刑事拘留后亦对抢劫秦俊侠的事供认不讳。”
10月13日,韩杰、李文龙、马云平被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两次向蒲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又以“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
2004年10月12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对三人发出“不起诉决定书”,提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审理此案的蒲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辛安民表示,这案子蹊跷的地方在于:“你没做过,为啥能供述那么完整,还基本统一?”
三名少年说另有隐情。韩杰说:“他们一直打我,打到撑不住了,我就开始胡说,心想胡说就不挨打了。我没干的事,就是承认了,他们也没有证据。”马云平说:“我那时候年纪小,什么也不懂。他们又打又骗,让说什么就得说什么。”李文龙也说:“连哄带打的,就录了口供。”
“基层派出所侦查的案子,确实有些不到位、不完善。很多证据事后再补就补不上了,最后只能不起诉。” 三少年案的公诉人、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井蒲京说。
辛安民法官表示,撤回的理由是证据不足,属于“疑案从无”。“证据不足也罢,存疑也罢,现有阶段没有拿出新的证据,他们就是无罪。既然是无罪,又给羁押了那么多天,就有权利申请赔偿。”
2005年10月15日,韩杰、李文龙、马云平三人以错误拘留、逮捕为由,要求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人被羁押402天给予赔偿,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被当做“抢劫强奸犯”游街示众
这402天里,三名少年已作为“抢劫强奸犯”被“围观”多次,在街谈巷议中被“坐实”了罪名。
那块三合板做的牌子,韩杰至今印象深刻,上面有自己的名字和“刑事拘留”等字眼,还有四个巴掌大的黑字,“抢劫强奸”。韩杰他们就被挂上了这块牌子,拉出去被公审。
当时一同被公审的还有三四十个人,都挂着牌子,写着“抢劫犯”、“杀人犯”等字样。示众队伍由武警押着,从看守所步行到蒲城县公安局门口。韩杰在队伍里一直努力昂着头,直到在围观的人群中,看到了小学同学白鹏。
从白鹏的口型,韩杰看出他在说:“你怎么了?”韩杰用口型跟他说,没事儿,然后眼泪就流下来了。
“我那时才16岁,挂了个牌子,‘抢劫强奸犯’,在大街上游行。8点钟开始,游了一上午。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白鹏回忆称,当时围观的足有几百人,他挤进去,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最后一排的韩杰,“很瘦小,跟小孩子一样,穿着件黑棉袄和家里做的棉鞋。两个武警押着,双手铐在背后,胸前挂着个牌子。”
被无罪释放后,三少年被“围观”的人生仍在继续。
“你现在去兴镇街道打听‘韩杰’,都知道是卖豆芽菜的老韩的儿子,抢劫强奸,蹲监狱了。”韩杰说。据说,这个案子影响太大,当时蒲城县附近老百姓都在讨论,已激起“民愤”。
刚回来那段时间,别人跟韩杰打招呼,说的都是:“你放出来了?”还有人猜测,韩杰能出来是不是因为家里给法院塞钱了。韩杰有时想,要是没出这事儿一家人现在肯定还在兴镇,没准都能买新房子了。他们家1995年就搬到了兴镇,爸妈在镇上卖豆芽菜,生意很不错。出事儿以后,韩杰的父亲天天被人说儿子怎么回事,没办法做生意,就把房子一卖,又搬回了老家蒲城县三合乡。
马云平的父母现在仍在兴镇,每天在街上卖醪糟。“我们不能不做生意,还要养家糊口啊。为娃这事都花了一万六千多块钱了。”马云平的母亲杨月芹说。
除了刚放回来那年春节外,马云平这几年都是在外面过的年。杨月芹希望马云平能待在家里,“娃在外面打了几年工,都挣不够回来的路费。但他就愿意在外面,不愿回来。”
韩杰也盼着离家越远越好。2005年春节刚过,韩杰就去了山东威海打工,从小生活的兴镇,他是再也不会去了。“以前的朋友,就算见了面人家也当不认识你。”韩杰停了一下,“我也当不认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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