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垂着头,一下一下地抠着鞋子上冒出的线头。“那是我的伤心地。”
2010年12月21日,记者约韩杰的同学任晓辉见面采访,任晓辉带来了一个朋友,经介绍,竟是一直无法联系上的马云平。马云平告诉记者,他刚从榆林来到西安,现在在西安一个小商品市场拉货。
聊了一个多小时,马云平似乎总处于一种茫然的状态,说每一句话之前,都要停顿好几秒钟。他说,这案子对自己影响太大了。但问到细节,他却总说“忘了,真的忘了”。
对于赔偿,他也不抱什么希望。“名誉真的能恢复吗?”马云平沉默良久,轻声地问。
李文龙把自己现在的状态概括为“混社会”:车开得横冲直撞,时不时将头伸出车外,冲着行人叫嚷;常年住在宾馆,经常通宵玩麻将,然后睡一整天。他手上刺了只蜘蛛,身上还刺了一条龙。
当年被放出来后,李文龙只在家待了一天就离开了,母亲因为这事离家出走,之后妹妹也跟母亲走了。“好好一个家就这么散了。”这么多年,他就一直没回家,也几乎不跟家人联系。“要是没有那件事,我就不至于这么多年一直在外面游荡,到现在都不能回家,丢人。”
问起他以后想做什么,回答依然是“混社会”。“啥都干不成。”他说:“我一分钱不要都行,我就要个材料,恢复名誉。”李文龙眯起眼睛,狠狠地说,“到那时,我就把这文件裱起来,弄一个大大的横幅,贴在蒲城县大街上去。”
必须得给个说法
到现在,一些过去的同学看到韩杰还会惊讶,他们以为他还蹲在监狱里。
“抓进去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放的时候就悄无声息。”韩杰的叔叔韩栓说,“人格拿钱买不来,一辈子活得窝窝囊囊,不行。”
在韩栓的牵头下,三家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关了一年不能白关,必须得给个说法。
官司一打就打了5年。韩杰等人的代理律师骆裕德向记者展示,此案的卷宗垒起来足有二三十厘米厚,卷宗的封皮都磨烂了。
2005年12月15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对李文龙等人不予赔偿。理由是李文龙、马云平、韩杰在案件侦查及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能供述自己涉嫌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和作案经过,“应认定为故意作虚伪供述”。韩杰等人不服该决定,向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被驳回。之后又向渭南中院申请赔偿。渭南中院以同一理由作出不赔偿决定。三人向陕西省高院提出申诉。2008年12月陕西省高院下发通知,要求中院重新审理此案。
在收到渭南中院再次作出的不赔偿决定后,韩杰等人又向省高院提出申诉。2010年3月1日省高院立案。目前本案正处在省高院审理的过程中。
12月21日,记者电话联系上蒲城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张铁流,他表示:“这个案子正处在高院的审理过程中。检察院也在等高院的结果,高院说怎么判就怎么判。”
赔偿案的焦点在于三少年在侦查起诉阶段是否故意作了虚伪供述。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据了解,目前对“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的具体情形,国家赔偿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最高法也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审判实践中执法标准各异。
2010年12月2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省高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赵建民,他表示,这个案子近期就会有结果。“省高院对这个案子是非常慎重的,最终的结果一定经得起媒体、法律界和当事人的推敲。”
“等我恢复名誉了,我会向他们宣布我结婚的消息”
马云平兄弟两人。弟弟比他小三岁,如今娃都可以满地跑了,老大的婚事,就成了杨月芹最发愁的事。
“娃过了年都25岁(虚岁)了,说了好多个媳妇,一打听到这事儿,就不成了。”杨月芹一提起这话就开始抹眼泪。“赔不赔又能咋?关键是赶紧把名声恢复过来。”她说,娃年纪越大,找媳妇就越困难,压在一家人心头上的这块大石,也会越发沉重。
问起韩杰今后的打算,他总说“先把这个官司打完”。在他看来,这事儿一天不解决,自己就总生活在过去的阴影中,“背着一身臭名”。
韩杰家的墙壁刷得雪白,墙上挂着韩杰和妻子的结婚照,像所有的新人一样笑得一脸甜蜜。媳妇儿是韩杰在山东经人介绍认识的。“她相信我是清白的。刚开始她家人都不同意,她还跟家里人闹了一场。”
要不是媳妇儿着急,韩杰本不想那么早结婚,“我想等什么时候恢复名誉了,才会结婚”。但他还是在2009年11月热热闹闹地办了一场婚礼,在村里摆了三十几桌,请了村里的亲戚朋友。但他心里总有一些遗憾,因为兴镇的朋友都没来。韩杰以前在镇上的朋友很多,可在他大喜的日子,这些朋友一个都没来。
“等我恢复名誉了,我一定会去兴镇,找到我过去的朋友、同学,向他们宣布我结婚的消息。”韩杰说。本报记者 黄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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