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并不缺失,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少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制度,都是人事或财政部门的一些规范性文件,而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法制化程度比较低
“吃空饷”的行为在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基层单位更容易发生。因为在制度网络的末梢,外在的约束条件和限制逐渐减弱,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更加突出
“吃空饷”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行为,这种不当得利行为,损害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合法利益,给国有资产造成了损失,依法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给相关的单位。
专家认为,“吃空饷”既是“私吃公”,也是“公吃私”,其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私吃公”是因为少数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为满足私利而贪占公共资源,以地方或局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公吃私”是因为少数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以“公”之身份侵害纳税人之个体权利。但无论是“私吃公”还是“公吃私”,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利用公共权力满足私利。由此可以确定,“吃空饷”具有腐败性质。如果吃空饷是故意的甚至是恶意的,那么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进行严肃的处理。而不仅仅是简单地予以惩罚
本报记者杜晓
本报实习生谷艳东
十多年前,从某医学院毕业的吴文荣回到家乡山东省鱼台县,托同村一位长辈帮忙找工作,想一圆自己的“白衣天使”梦。没想到,这一等就是13年,最终只能在街头摆摊度日。就在她梦想破灭心灰意冷之时,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自己的档案资料竟在11年前就被他人冒用,冒名顶替者正是当初所托长辈的女儿,而且冒名顶替者一直在县里两家医院“吃空饷”。
冒名顶替吃十年空饷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吴文荣,了解到此事的前前后后。
吴文荣告诉记者,冒名顶替者吴丽丽一直未到招聘单位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上班,而是一直以临时工的身份并用真实姓名在鱼台县人民医院工作。但是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却一直在给吴丽丽发放工资和福利。
对于吴文荣所说的冒名顶替,继而又“吃空饷”一事,鱼台县有关部门在对此事的调查结论中是这样说的,“由于当时县二院技术水平不高,单位经营管理不善,医院经济效益较差,正常上班人员的工资发放数也较低,故医院就没有安排这些人上班,让他们在家等着,待医院条件好些后再安排他们上班,医院为他们缴纳了养老保险金。一直到现在,这些聘用制人员,县二院仍然没有安排他们到医院上班”。
吴文荣认为,没有安排上班,并不代表没有发工资。
2009年6月,吴文荣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向鱼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案期间,通过证据保全从当地人事部门调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档次工资花名册显示,冒名的“吴文荣”——吴丽丽的工龄从1998年开始计算,直到2008年,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依然在为其发放工资。而且随着工龄的增长,工资也随之增长。
法院事后审理查明,2004年6月,冒名顶替吴文荣的工作关系转到了鱼台县中医院,但是第二人民医院的工资依然照发。吴文荣说,吴丽丽的空饷从一家医院“吃”到了第二家医院。
2009年12月,鱼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定,由冒名顶替者赔偿吴文荣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一审判决下达后,吴文荣不服,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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