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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官员:监所内非正常死亡事件必须要重视(2)

2011年03月10日 1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新闻周刊:采取这些措施后,看守所发生了哪些变化?

  孙谦:这两三年以来,特别是“躲猫猫”事件以来,看守所整个状况改变很大。过去检察院对看守所的监督不是很顺畅,看守所的监控系统并不与检察院联网,看守所的活动驻检人员无法看到。

  “躲猫猫”事件后,看守所的监控系统与检察院统统都联网了,我们随时可以看到各个监室,各个角落在发生什么。

  美国的监狱也死人,也有错案。问题在于,要给老百姓真相,而不能去掩盖真相。

  这个人在看守所死亡,真相到底是什么?该谁负责任?不能掩盖事实真相。做游戏死了?喝水死了?这完全都是欺骗人的。这样会引起社会不满和老百姓愤怒的。

  因此,我们检察院要监督、审查看守所人员有没有渎职;侦查过程中有没有刑讯逼供;管理过程中有没有疏漏,比如牢头狱霸的存在。

  中国新闻周刊:请问为什么会产生“牢头狱霸”?如何杜绝?

  孙谦:实际上,过去牢头狱霸也是存在的,不是谁培养的,是自然生成的。一个看守所,十几二十警力,管理上百人,确实有难度。一个房间住二三十犯罪嫌疑人,在管理不过来的情况下,就会指定被关押的某人负责,这些负责人后来就成了牢头狱霸,就会欺压别人。

  反映了这么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监管单位及其监管人员对“牢头狱霸”防范和打击不力。

  二是有的看守所警力不足,硬件建设落后,监管设施老化。比如,有的看守所还没有安装24小时监控录像设施,监管民警无法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活动。

  三是有的看守所羁押人员数量较大,监室比较拥挤,在押人员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和暴力倾向。

  四是有的在押人员系累犯、涉黑涉恶犯,他们拉帮结伙,恃强凌弱,在监室里随意殴打虐待他人。如果监管不到位,有的在押人员就会慢慢成为“牢头狱霸”。

  五是有的驻所检察人员监督不到位,对“牢头狱霸”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打击和防范“牢头狱霸”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一是看守所及其监管民警要更新观念,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定时巡视监室、24小时监控等制度,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配备警力,改善监管设施和装备建设,安装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设备。

  二是检察机关要加强派驻检察工作。派驻检察人员应当充分利用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等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督和巡视检察。

  三是看守所监管民警和派驻检察人员要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现象,发现“牢头狱霸”苗头和迹象,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四是要建立健全监管民警执法责任制和派驻检察人员检察监督责任制。对于监管执法或者检察监督工作不负责任,发生“牢头狱霸”致伤、致死在押人员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监管民警和派驻检察人员的责任。

  五是要积极探索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需要羁押的尽量不羁押,减少看守所羁押人员数量,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监所检察改革到了什么样一个状况?

  孙谦: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对全国近95%的监管场所实行了派驻检察。全国检察机关已有近1600个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实现了信息联网,1800多个检察室实现了监控系统联网。

  建立健全了日常巡视检察、监管事故检察、重大监管事件报告、监管场所联席会议、检察官信箱、在押人员约见派驻检察官、派驻检察官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等工作制度。

  我们特别注意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把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呈报、提请到审理、审批,直至作出裁定、决定的全过程纳入法律监督的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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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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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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