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分配的问题谈妥后,吕红霞就“增加底薪”的要求,继续与企业开始协商。“目前,幸福驾校的基本工资为1000元,希望企业能将基本工资涨到1200元。”吕红霞提出。话音未落,曾彦翔就表示反对。“根据乌鲁木齐现行的劳动保障制度,最低底薪是800元,幸福驾校是1000元,这在同行业已经是比较高的,不需要再涨!”
工会方提出的涨工资方案被企业断然拒绝,与会人员都以为工会方将继续坚持时,吕红霞却作出了让步。“我们现在不是在协商吗?如果200元企业不接受,那么希望企业涨100元。”此时,坐在后排的职工已开始小声议论。吕红霞的让步并没有争得企业的认可。“不可能涨100元,可以涨30元。”曾彦翔的态度依然坚决。
“涨30块钱,能干啥,还不如不涨!”职工们嘘声一片。协商并没有在议论声中终止。双方各自陈述理由,几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商定:底薪每人增加50元。 记者注意到,从提出上涨200元,到最终确定基本工资上调50元,协商的时间没有超过20分钟。
“这么快就协商完了?!凭什么要求企业涨200元工资,又为什么接受50元的上涨结果,作为代表我们职工利益的工会方,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即便是在自由市场上买菜,也要根据蔬菜的质量等标准进行讨价还价。这协商,像是一场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驾校员工直摇头。
随后,现场召开了幸福驾校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到场的51名员工再次对协商结果进行投票,全票通过,无人反对,也无人弃权。“很多人会觉得,企业给员工只涨了50元工资太小气。但是这只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只占工资额的40%。其余的60%是绩效工资。”曾彦翔说,“2010年,员工平均工资在2500元以上,有部分员工的年薪已达到5万元以上。”
“虽然底薪只增加了50元,但通过这次协商,大家意识上发生了转变,明白自己的合理要求是可以和企业去协商的。”吕红霞认为。“今天的工资协商会效果非常好,这要归功于工会敢提,企业敢给的态度。”乌鲁木齐市社会与劳动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这样评价。
还需要几个十年
早在2000年11月,我国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但由于许多非公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协商工作无从开展,这一办法也成一纸空文。 2010年9月,全国总工会在全国推广工资集体协商,计划在2012年前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依法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要改善劳资关系,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势在必行。但只有身处实际操作层面的基层工会,才真正明白这项已经推行了十多年的制度,要想真正地建立、显效,是多么的困难。这种困难,不仅源于劳资力量的强弱悬殊,还牵涉到立法、执行、组织体制等多个层面的缺失和改革。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职工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未成立工会的,由职工集体协商代表推举。
《办法》赋予了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协商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很多问题上,工会却处于一个不尴不尬的境地。 一位基层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工资集体协商制的初衷是让职工学会自己维权,是尊重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一种表现。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实中企业与员工的地位差别较大,企业基本上一直处于强势一方,员工往往是弱势一方,加之个人能力参差不齐,注定会存在“不会谈”、“不敢谈”现象。
同时,作为员工的“娘家人”——工会组织腰杆儿不硬,企业“不愿谈”,员工也无可奈何。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内企业的工会组织都是挂靠于企业的,工会领导大多也是企业相关负责人,既要帮员工呼吁,又得顾及企业利益,一时间,工会组织的角色似乎有点“尴尬”。“员工不敢谈,企业不愿谈,这还是目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难点所在。”自治区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副部长赵多新说,“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很多老板还是本着缩减成本的原则,不愿提高员工工资待遇,而职工又怕提出意见会丢了饭碗,缺少相关政策、法规支持,这就是改革中遇到的‘瓶颈’。”
今年3月10日,乌鲁木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并将于本月18日进行立法听证。与此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预计年底前出台。
赵多新认为,“有了法律保障,局面将大为改观,有望在2014年实现覆盖全疆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从企业单方面制定工资标准,到依法和企业协商工资,这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但愿在这样的前提下,每个劳动者都能理直气壮地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傅翔龙 本报记者 刘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