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海关人员受贿686万元
谭氏兄弟走私帝国的覆灭,还掀出了一起海关集体腐败案。为了让海关工作人员为走私行为“保驾护航”,谭氏兄弟先后花了686万元向海关各级工作人员“打点”。
据检方指控,10名海关工作人员成为这个红油走私帝国的帮凶和保护伞。这批海关人员都是当地海关的中高层干部,其中包括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主任科员、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办案科科长、惠州港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情报技术处副调研员兼三科科长、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七中队中队长等。
谭氏兄弟给10人的行贿金额从4万元到300万元不等,按照与走私的关联性强弱、官职的大小进行分配。其中最少的是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级调研员郑明强,只受贿4万元人民币及一些烟酒,而受贿最多的是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处长黄焕光,除了300万元人民币外,谭氏兄弟每个月给他送钱时,还会送一瓶路易十三洋酒,先后送了19瓶,每瓶市场价高达2万多元。
海关人员收受贿赂后,利用职权给谭氏兄弟走私集团一些便利,包括不查缉其走私活动、隐瞒其走私活动的情报、放弃对该走私海域的查缉、将打击行动的信息向其通报等。如惠州港缉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员李惠龙,他早已清楚掌握该走私集团走私“红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情况,却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放任、纵容走私犯罪。惠州港缉私分局副局长杨国虎则在获悉海关针对谭伟军走私“红油”的打击专案行动后,让李惠龙把行动的情报泄露给谭伟军。
根据检方指控,当时负责指挥、调度深惠海域海上缉私行动的黄焕光,从2008年5月开始,就像每月领工资一样,每月从谭氏兄弟处领取走私“红油”所赚取的利润,从一开始每月10万元,到后来每月高达20万元。
据统计,谭显明分19次送给黄焕光300万元人民币。第一次是在2008年5月,谭显明打电话约见黄焕光,并告诉黄说谭伟军想做“红油”走私生意,希望黄焕光多关照,黄表示同意。两人在分开时,谭显明将装有4条中华牌香烟和用报纸包的10万元人民币现金以及一瓶路易十三洋酒放进黄的车里,黄全部收下。
之后,每个月谭显明都会以同样的方式将同样的现金和烟酒交给黄焕光。到了2008年8月,由于谭伟军之前的走私活动被深圳海关海上缉私处查处,谭伟军、谭显明怀疑是因为给黄焕光的好处费过少而造成,两人商议决定将每个月送给黄焕光的好处费提高到20万元,黄焕光收下所有现金和烟酒。谭显明最后一次送钱给黄焕光是在2010年1月。
走私集团主要成员:
谭伟军(弟弟):绰号“二少”,指挥和组织走私红油,行贿海关工作人员。
谭显明(哥哥):别名谭强,指挥和组织走私红油,行贿海关工作人员,开脱色厂漂白红油。
主要马仔:
胡应高:组织渔船偷运走私红油。
郑金水:组织渔船偷运走私红油。
谭玉波:组织和指挥其他犯罪嫌疑人“看水”。
谭庆涛:红油称重时“看磅”。(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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