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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乘客被弃路边溺亡 律师呼吁完善行业规定

2011年05月25日 15:2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醉乘客被弃路边溺亡律师呼吁完善行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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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乘客被弃路边溺亡案 凸显食客酒后之尴尬

  醉驾有罪 打车遭拒 咋回家

  本报曾报道的醉酒乘客被丢弃路边致坠河溺亡,出租车公司被诉赔偿一案今天在朝阳法院继续开庭。除了谁应对溺亡者负责外,记者发现它实际还带出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酒驾入刑,打车可被拒载,代驾尚有诸多问题,那么,喝酒者怎么办呢?

  庭审现场

  醉酒乘客获单位补偿

  在今天的庭审中,应被告通顺出租汽车公司要求,法庭追加了死者小顾所在单位北京伟业联合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和出租车司机赵师傅作为被告。伟业公司当庭答辩称,聚餐饮酒系员工自行组织,公司不该承担小顾醉酒溺亡的责任。

  此案中,小顾的父母起诉,去年11月10日晚,21岁的儿子小顾参加单位组织员工聚餐,席间小顾喝多了。聚餐结束后,两名同事将已经喝醉的小顾送上一辆出租车,告知司机将人送到通州。因小顾在路上呕吐,引起了司机的反感,司机将车驶出京通快速路高碑店出口并停在辅路。在小顾下车呕吐时,司机未征得小顾同意便擅自驾车离开,后小顾不慎落入路边的通惠河中溺亡。经警方侦查,已排除刑事犯罪的可能。

  小顾的父母认为,小顾上车时已处于深度醉酒状态,他被同事送上车,这就和出租车建立了运输合同。出租车司机未将小顾送至目的地,在明知他醉酒且无人陪同的情况下,将其抛弃路边,导致小顾溺亡。今天,小顾的父母将索赔数额由61万余元提升至68万余元。

  被告通顺出租车公司认为,事发时小顾尚未完全丧失意识,中途下车是他自行决定的,并非司机单方终止运输合同。而且在此过程中,司机已经尽到了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指出,小顾的溺亡为过度饮酒所致,应由小顾本人和组织聚餐的单位承担责任。

  开庭后,小顾的父母首先向法庭申请撤回对伟业公司的起诉,原因是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伟业公司随后提交的证据显示,在小顾醉酒溺亡后,公司向小顾家人支付了13万元补偿款。

  但原告强调说,他们虽撤回了对伟业公司的起诉,但并不认为伟业公司没有过错。伟业公司的员工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已经认可这是公司聚餐。(邱伟)

  对话“的哥”

  碰上这事儿 太冤了

  庭前,记者专门采访了这起案件中的“的哥”赵师傅。

  由于通顺出租车公司的申请,赵师傅被追加为该案的被告。尽管自己并不懂法律,但赵师傅没有请律师,他说自己问心无愧,就凭良心说话。

  “我要是为了‘甩’他,我不可能陪他在那耗了一个多小时。”赵师傅说,事发当晚,小顾既说不清自己住哪,电话又都打不通,他在路边陪着小顾耗了一个多小时,一分钱没挣着,到头来还被告上了法院,他觉得这事儿太冤了。

  “喝多了的有的是,谁也想不到会出这种事。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这事是让我摊上了,要是摊在别人身上,顶多能做到我这份儿上。”赵师傅说。

  上次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一些有经验的“的哥”。他们说,这时候最好的办法是拨打110报警,或者直接将人送往附近的派出所。

  但赵师傅说,小顾是自己下的车,他劝小顾上车,但小顾不肯。“如果他真喝得不省人事了,我就把他送去派出所了。但他不是那种情况,他自己有意识,我总不能不让他下车吧。我给110打电话,说我拉一乘客没到地儿呢要下车,我让他上车他不上,人不觉得我有病啊?我没跟他发生任何纠纷,我没什么可报警的。就是报了警,警察也不一定会管。”

  赵师傅说,发生这件事以后他确实害怕了,现在遇上打车的,只要稍微觉得像是喝了酒的,他都不敢停车。“喝酒的人都很横,有时候只要你停了车,就不是你能左右的了。”

  行业规定

  醉酒者落单 可拒载

  被告通顺出租汽车公司的代理律师曹金发告诉记者,从法院调取的警方调查笔录中他了解到了该案更多的细节。而小顾的死亡是由多方原因造成的。

  按照小顾的同事在公安机关的说法,小顾提供了姐姐的电话后,送小顾上车的同事曾拨打该号码,但接电话的是个男的,当时他们就发现打错了。那时候出租车刚刚起步,也就开出了不到10米远,但是小顾的同事却没有及时喊停。

  在司机赵师傅陪同小顾的一个多小时里,小顾曾用自己的手机给其姐姐和一个朋友拨打过电话,但对方都没有接听。“死者的姐姐是在死者拨打电话后一个小时才发现了弟弟的来电,如果当时有任何一个人接听了电话,都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曹律师说,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醉酒的乘客在无人监护下乘车,出租车司机可以拒载,也可以中途终止客运服务。“对方说不清目的地,也打不通电话,无论从规定还是合同履行的角度上,出租车司机中途终止客运服务都是合法的。”

  但“中途中止客运服务”的规定是否就意味着当出租车司机发现已经上车的客人是一名醉酒者时,可以中途“甩客”,弃之于不顾?这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的赵三平律师。赵律师认为,当乘客已经上车后,乘客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就已经成立。由于醉酒乘客的原因出租车司机可以中止合同,但是对于一名意识和意志都已失控的醉酒者应该给予妥善的安置,以保证其人身财产安全,这属于附随义务,仍然要履行。

  带出问题

  喝多了怎么办?

  自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醉驾入刑”的规定之后,随着以高晓松为代表的多名醉驾司机相继被判刑,越来越多的车主意识到了酒驾的后果,变得更加谨慎。很多不愿找代驾的司机通常会选择打车去赴宴。

  但正如在本案中通顺公司的代理律师曹金发所言,《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这样的规定,对于无人陪同的醉酒乘客,出租车司机可以拒载。

  于是问题来了:“我喝醉了不敢开车,打车却被拒绝,你说我该怎么回家?”

  曹金发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对于醉酒者有可以拒载的规定,但是实际上,很多出租车司机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还是拉客了。但现在就出了问题。

  “整个出租车行业都在关注这起案件。如果这个案子之后,仍没有一个有效的疏导解决途径,很可能造成的唯一后果就是,以后出租车司机再遇到这种情况干脆就不让乘客上车,直接拒载。”曹律师说,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当他的所得收益和承担的责任不成正比的时候,他对醉酒者甚至是喝酒者就会敬而远之。于是,那些喝了酒的人如何回家就又成了问题。

  律师呼吁

  完善行业规定

  曹金发律师说,《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虽然规定了对于无人陪伴的醉酒者出租车司机可以中途终止客运服务,但是之后如何处理醉酒者,却没有相关规定。

  “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出台一个明确的规定,让出租车司机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时如何处理,可以向哪个单位寻求帮助,而这个单位也能够接收这些醉酒者,这个两难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曹金发律师呼吁,希望行业管理部门能够牵头,制定出相关的行业规定,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明确的指引。(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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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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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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