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山人王某,花180元做了4个假公章,然后利用一块宅基地炮制了一份假合同,两次敲诈当地镇政府。7月4日,平山警方将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王某(男,39岁)依法刑事拘留。
王某声称,1995年平山县某镇政府占他家宅基地未给予赔偿,于是多次到上级领导机关告状,并出示了1995年与镇政府草拟赔偿8000元加盖假公章的协议书,向镇政府索赔连本带利3.5万元。因人员调整都不了解情况,镇政府支付给王某3.5万元。
2011年春节前,王某又找人炮制了第二份假协议。当时镇政府已搬迁,原占用的地方已作处理。在第二份假协议书上写道:“镇政府如不搬迁,给其解决两处宅基地,如搬迁,两处宅基地归原主”的条款,落款时间为1995年5月,又加盖了假公章。镇政府在真假难辨的情况下,答应支付给王某现金13万。
在赔偿13万元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王某出示的协议书上的公章印文与镇政府公章印文明显不符,便向平山警方报了案。平山警方对王某协议书上的公章进行了鉴定,王某的伎俩就此被识破。(记者 董世杰 通讯员 岂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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