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11年8月25日
——《婚姻法》:新解释的新问题!
导视:
当婚姻遭遇房产,当爱情回到现实,一个《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引发的却是法庭外的社会大讨论。
市民:
我觉得对于女同志不太好吧。
市民1:
真正有感情写不写名字无所谓的。
我们的房子是否应署上双方姓名,我们的财产是否应该在爱情之外标识清晰。
市民2:
儿媳妇的名字怎么能加上去。
加名与征税,婚姻与爱情,现实与权益一条司法解释带来了一系列波及效应。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马忆南:
我们都没有想到它对社会的影响这么大。
我们的婚姻观会发生一个大的改变吗?《新闻1+1》今日关注——《婚姻法》新解释的新问题。
小片
男:
我们结婚吧!
女:
房子要三居室的。
行,没问题。
还要带衣帽间的。
行,听你的。
我还要一个大花园啊。
啊,行啊,这花园必须要大的。
还有,房产证要写我的名字。
啊?
房产证要写我的名字。
主持人 张泉灵:
这里是《新闻1+1》,我是张泉灵,您刚才看到的这段其实是一个二手房网站的公司,在电视媒体上所做的一个广告。我想这样的一个广告创意其实迎合了现在社会上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那就是对于《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的一个焦点。
婚前谁买的房子婚后如果要离婚的话,这个房依然归谁对这个问题现在热烈的讨论,已经从网站上延伸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里。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2011年8月20日新闻
小片解说:
8月13日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引发了各方热议,尤其是关于婚前房产谁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的规定归对人们产生触动,这几天不少地方的房屋产权登记中心都是格外的忙碌。
扬州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王嘉彬:
从(8月)13号开始每天都有十几对。
解说: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随着《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已经有城市开始出现房产加名热,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共十九条,其中五条与房子相关,集中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以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让很多夫妻觉得,只有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婚姻才算吃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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