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7979件1351330人。其中,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20002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一年半来全国侦监工作进行了盘点。
逮捕两万余名腐败分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对破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涉及民生、侵害民利的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说,一年半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398件56809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4006件7309人,同比分别上升77.8%和77.6%。
“同时,严厉打击严重职务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于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监管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万春说,一年半以来,全国共决定逮捕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0941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2514人。
不批捕刑案嫌疑人21万
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17385人,不捕率为13.86%,比2009年上升2.28个百分点。
据介绍,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两减少、两扩大”方针,对轻微犯罪特别是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立足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坚持少捕慎捕,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数据显示,一年半来,全国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744人,不捕率为16.55%,比2009年上升3.09个百分点;批捕未成年人占批捕总数的比率为7.37%,比2009年下降了0.7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