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后,连锁反应首先集中到了婚前房产“加名税”上,武汉、成都等城市先后被曝光对婚前房产征收超过3%的“加名税”。是雁过拔毛、趁火打劫,还是师出有名、有据可查?“加名税”再次触发年轻男女对婚姻、对税赋的集体焦虑。
百万元房产要缴2万元“加名税”
近日,包括武汉在内的多个城市均表示对婚前房产要按比例征收“加名税”。
据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介绍,该市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是按“赠予行为”对待。夫妻双方约定各自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后,首先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再请专业评估公司对需要加名房产的市值进行评估,按赠予房产的手续办理。此过程中,需要缴纳契税,具体计税方式为“加名方持有房产的份额×加名房产评估出来的市值×婚前房产契税税率4%”。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公证费用是根据房子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70元。
记者在武汉房产交易中心看到,尽管加名税在茶余饭后以及网络上的讨论十分热烈,但真正去房产交易中心付诸实施的并不多。现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暂时还未出现“加名潮”,只是最近有不少市民尤其是女性市民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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