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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据可查还是趁火打劫 婚前房产"加名税"引焦虑(2)

2011年08月29日 17: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加不加名”很“纠结”

  正在咨询婚前加名业务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出资买房时,娘家出了大部分房款,但想着既然要结婚成一家人了,房产证上只写了丈夫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新解释出来了,想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

  “不过加个名字要缴几万元的契税,心里有点不情愿,还得再想想”,李小姐略带苦笑地告诉记者,“当初办房产证交了3%的契税,现在又得交4%,房子贵,费用更高。”

  在武昌和汉口街头,记者随机向一些市民朋友了解发现,收入水平决定对征税和加名的态度。中高收入的市民大多表示,既然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要征收契税是国家规定的,所以就算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还是会依法办理。

  而中低收入的市民对此却颇有意见,以前可以不收的契税为何现在非得收?办理加名手续需缴纳万元甚至几万元的契税费用太高,想办加名却有些犹豫。

  “加名税”征收标准地方决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加名税”引发争议,不仅包括对税种的设置问题,也在于各地征收方式不一样,税率也不一样。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冉克平解释,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是国家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引起争议主要还是对我国婚姻法和税法不够了解。

  冉克平说,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对夫妻双方的婚前行为进行明确保护。按照现行的税法,夫妻双方婚后对婚前财产进行再分配,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属于一种交易行为,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缴纳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执行。

  至于各地征收方式、征收标准不一,冉克平表示,契税属于地税,在规定幅度内按照本地实际自行制定税率。由此,可能出现财政状况好的地方政府可能会少收甚至不收,而财政状况一般的地方政府则反之的情况。

  有关专家表示,“加名税”之争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凸显了当今青年男女对于婚姻、税赋的集体忧虑。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运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名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很正常,它触及了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两大痛点,一个是家庭伦理,一个是房产。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加名税”背后的民生诉求,毕竟全社会幸福指数的提高,首先依赖于每个家庭的幸福。(沈翀、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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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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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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