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扒窃4元被刑事拘留、公交车上扒窃15元被批捕,入户盗窃54元被判拘役4个月……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形形色色的小额甚至零金额盗窃入刑案件相继出现。
在很多人看来,刑法修正案(八)中“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规定为行为犯,入罪不再以数额为限,各地盗窃入罪将呈“井喷”现象。
但《法制日报》记者连日来采访多地公检法部门发现,情况并非如此。
常州公安
扒窃被抓一律刑拘
“5月至7月,常州扒窃立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9.3%,因扒窃被刑拘的人数上升60%,同时,入户盗窃立案数同比上升60%。”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沈霞8月30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对案件量蹿升的原因,沈霞表示是常州公安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八)的结果。“对于入户盗窃、扒窃案件,接到报案后一律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一律刑拘,不论盗窃是否得手,涉案金额多少。”
据介绍,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常州扒窃入刑标准为涉案金额满500元或扒窃次数在3次以上;而对于入户盗窃,由于危害性较大,容易演化为入户抢劫等犯罪,常州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只要存在撬门锁等行为的,抓获一律刑事拘留。
沈霞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常州公安机关就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就盗窃入刑标准达成一致:盗窃有“前科”的,包括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或多次行政处罚的,除涉及未成年人等情况外,一律批捕;没有“前科”金额达800元的,一律批捕。
沈霞乐观地认为,在如此严厉打击下,常州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朝阳检察
盗窃受案量较平稳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持盗窃入罪将“井喷”观点者,主要基于当前很多地方盗窃行为多发高发,且入罪者甚少,以往更多盗窃者被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
但持相左意见者认为,公安机关是否执行“扒窃(或入户盗窃)一律入刑”,检察机关是否对所有扒窃案件批捕,法院是否会判处实刑,都不确定,这些都可能影响到盗窃入罪数量,“井喷”现象未必出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情况便是如此。
该院公诉二处检察官于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5月1日以来,该院盗窃案件受案数量较为平稳,已办理了十五六起入户盗窃案件,尚未办理扒窃案件,且这十五六起入户盗窃案中,没有一起是零数额的,大多在原定入罪标准1000元以上。
于波说,盗窃类案件属于司法机关办理的常见案件,发案量较大,但通常案情简单,处理起来难度不大。朝阳检察院一般对这类案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一般10天之内都可以办结。